鲁农机鉴定字〔2020〕41号
各有关单位:
2020年,我站依据《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农业农村部令2018年 第3号)、《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工作规范》(农机发〔2019〕3号)和《山东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实施细则》(鲁农机鉴定字〔2019〕18号,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的方法,组织开展了2020年山东省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后监督工作。现将监督结果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监督按照“双随机”要求抽取监督对象和监督人员,组成相应监督小组;按照规定的监督内容和方法完成监督任务。
(一) 监督对象。借助山东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管理服务信息化平台中的证书模块,在2018年颁发的144个证书(已除去监督前已撤销和注销的证书)中随机抽取34个证书进行证后监督。
(二)监督人员。借助山东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管理服务信息化平台中农机鉴定员管理模块,在省鉴定站管理岗位具有农机鉴定员资格技术人员中,随机抽取并组成6个监督小组;监督小组原则上由2人组成,其中1人任组长,组长应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资格,组员应具有农机鉴定员资格。
(三)监督内容。一是生产者名称、地址一致性。当生产者与生产厂相同时,检查生产者营业执照与推广鉴定证书上生产者名称及注册地址的一致性。当生产者与生产厂不同时,检查生产者和生产厂营业执照与推广鉴定证书上生产者和生产厂名称及注册地址的一致性。二是产品一致性。检查样机铭牌上的产品型号和产品名称与推广鉴定证书和鉴定报告中的产品型号和产品名称是否一致,整机结构型式、主要技术参数及关键部件配置与鉴定检验报告是否一致。三是证书和标志使用情况。检查生产者是否存在涂改、转让、超范围使用推广鉴定证书和标志等情况,是否存在伪造、冒用或使用过期的推广鉴定证书和标志等情况,制作的标志格式及内容是否符合要求。
(四)监督方法
采取现场调阅审查相关证件和样机核对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监督结果
2020年共随机抽取30家生产者生产的34个产品的34张证书作为被监督对象,全部完成监督任务。其中,26家生产者的28个产品证后监督合格;3家生产者的5个产品该生产者已不再生产,自愿放弃证书 ;1家生产者的1个产品证后监督不合格。(详见附表)
三、发现主要问题
从监督情况看,我省多数生产者能够自觉遵守国家和省有关推广鉴定产品、证书证章管理及产品、生产者信息变更有关规定,但监督中也发现存在一些不能忽视的问题。
(一)个别生产者改变产品主要结构参数,未按规定进行变更或重新进行鉴定
有1个生产者生产的1种产品因改变产品主要结构参数,未按规定进行变更或重新进行鉴定。
(二)生产者自愿放弃证书较多
有3个生产者的5种产品因市场变化、优化升级等原因,自愿放弃证书。
(三) 生产者信息变更不及时。由于行政区域的变化,个别生产者地址名称变化,未及时变更。
四、监督结果处理
按照《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工作规范》(农机发〔2019〕3号)和《山东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实施细则》要求,监督结论为“合格”的,继续维持被监督生产者和产品所获得的推广鉴定证书有效性;监督结论为“不合格”的,撤销被监督生产者和产品所获得的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自愿放弃证书的,予以注销。详见附表。
山东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
2020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