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农机鉴字〔2021〕1号
各市农业农村局、有关市农机中心:
在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为贯彻落实“保供固安全、振兴畅循环”的有关要求,保障农机具能够及时投入春耕生产,助力粮食增产增收和农机化转型升级,依法维护农机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2021年全国“农机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的统一部署,结合我省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及工作实际,现将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提质增效,减损护农。
二、活动安排
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线上主要利用各级农业农村(农业机械化)等官网进行宣传。3月14日起,中国农业机械化信息网、农业农村部农机推广与监理网、中国农业机械化协会和山东农机化网站同时上线“农机3·15”主题专栏,并利用《中国农机化》《中国农机化协会》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同步宣传。线下全国暨山东省“农机3·15”活动主会场设在日照市。3月15日上午,主会场活动由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技术开发推广总站和中国农业机械化协会主办,山东省农业农村厅、日照市人民政府协办,山东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和日照市农业农村局共同承办。各市可根据实际情况将活动延伸至所属县(市、区)。
三、活动内容
(一)线上活动。围绕主题开展投诉维权和粮食减损方面宣传,主要包括:政策法规宣传、知识技术普及、投诉维权服务、典型案例宣讲、倡议承诺等。以图文+短视频方式+查询系统+远程投诉受理和维权咨询服务等方式展现。
(二)线下活动。围绕主题开展投诉维权和咨询服务等,主要包括:设立服务咨询台、发放资料、开展现场咨询服务、受理农机质量投诉;发起倡议承诺、组织主题展示演示等。各市结合疫情防控实际,统一活动主题、统一活动标志,自定形式同步开展“农机3·15”活动。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制定活动计划,明确要求,责任到人。要结合当地疫情常态化防控形势和春季田管暨春耕备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和粮食减损等工作,组织做好“农机3·15”活动,确保取得实效。
(二)做好活动宣传。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大力宣传农机质量监管政策和识假辨假、粮食减损知识,提高农机消费者依法购机和维权意识,提高农机生产和销售企业合法经营意识,扩大活动效果,切实维护广大农机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三)促进规范建设。要以“农机3·15”活动为契机,加强农机质量投诉监督体系建设,探索常态化“线下+线上”相结合的农机质量投诉监督服务新模式,在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中发挥积极作用。
五、其他事项
各市请于3月底前将“农机3·15”活动总结材料和信息统计表反馈至山东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质量监督科。
联系人:夏永明、黄杰电话:0531-83173941
电子邮箱:sdxxnjtsz@163.com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