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农业农村局,各有关农机生产企业:
2020年,我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和《农业机械质量调查办法》,组织对部分在用玉米收获机产品进行了质量调查,现将调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调查范围为枣庄、潍坊、济宁、泰安、临沂、德州、聊城、滨州和菏泽9个市。调查对象为2018年购买、使用满一个作业季节且享受农机购置补贴的三行玉米收获机产品。共调查了9家企业生产的9个型号产品,涉及90个用户。通过对在用玉米收获机安全性、可靠性、适用性以及售后服务状况4项内容满意度调查结果显示,用户对玉米收获机评价均为“一般”以上,没有“不满意”和“很不满意”产品。总体满意度评价为 82.1分,属于“满意”档次。安全性、可靠性、适用性、售后服务状况满意度评价分别为91.5分、76.9分、87.1分、73.7分。80%的用户表示下次还会购买同一企业产品。
二、主要问题
(一)安全性方面。一是安全标志缺失或破损。主要表现为部分产品剥皮机、排气管消声器出口、驾驶台、加油口等处的安全标志粘贴不全;部分产品摘穗辊、秸秆还田机、输送螺旋、剥皮机、排气管消声器出口、驾驶台、加油口等处,由于标志材质差、不牢固、粘贴部位易磨损等造成标志脱落。二是危险部位安全防护装置缺失。主要表现为部分产品割台链传动、剥皮机链条、秸秆还田机皮带等防护装置人为拆卸严重,部分产品发动机排气管隔热装置、粮箱谷满报警器出厂未装,部分产品梯子踏板不符合锯齿板焊接要求。
(二)可靠性方面。一是割台部分故障。主要表现为部分产品割台堵塞、链条传动箱损坏、传动轴断裂、轴承磨损、链条损坏等。二是发动机故障。主要表现为发动机漏水、涡轮增压器损坏、油泵损坏、支架和固定螺栓断裂等。三是传动部分故障。主要表现为变速箱离合器片磨损、主离合分离不彻底、变速箱挡位抱死、轴承损坏等。四是剥皮机部分故障。主要表现为部分产品传动轴断裂、轴承损坏、链条断等。五是行走部分故障。主要表现为刹车泵损坏制动失灵、转向臂断裂、机架开焊开裂、行走张紧轮支架损坏等。六是电器系统部分故障。主要表现为部分产品电路全体或部分功能失效、电器不启动、驾驶室仪表盘不显示、倒车影像屏不显示、倒车开关损坏等。
(三)适用性方面。一是作业能力不强。主要表现为部分机型不能在土壤质地、面积差异较大的田块条件下作业,对行距(大小)、最低结穗高度、湿滑地面等要求较高,适应范围较窄。二是作业质量不高。主要表现为收获过程中出现总损失较高、籽粒破碎、苞叶剥净效果较差、果穗含杂较多、秸秆处理效果不好等情况。有机手反映产品作业效率低,不能在使用说明书适用范围内作业。
(四)售后服务方面。一是配件供应不足。部分企业售后服务网点和零配件供应点较少,尤其是三包期外配件不易购买。二是售后服务不及时。部分生产企业专职维修人员少,主要依靠销售企业开展售后服务,销售企业无法保证及时提供维修服务或排除故障。特别是在玉米收获作业季节,部分企业售后服务不能及时跟进,耽误农时。三是维修点能力不足。部分维修点规模小、设备简陋,维修人员解决问题能力不足、修理手段单一,甚至有些维修人员态度不好,影响维修质量和用户满意度。四是对用户培训不到位。导致用户缺乏基本的安全操作和使用常识,缺少必要的保养与维护技能。
三、整改要求
本次质量调查结果公布前我厅已报农业农村部备案。下一步将针对玉米收获机质量调查中发现的问题,向所涉及的生产企业发送整改通知。相关生产企业要按照整改要求,强化质量安全意识,增强诚信经营理念和社会责任,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整改期为3个月,整改结果需经我厅确认。省农机试验鉴定站要组织督导相关企业按时做好整改工作,并将整改结果报农业机械化管理司。企业收到整改通知后拒不整改或逾期达不到整改要求的,我厅将建议相关农机鉴定机构依据《农业机械质量调查办法》规定,注销该产品的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
附件:2020年山东省玉米收获机质量调查用户满意度评价得分表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3月11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