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农牧机械推广总站关于开展植保无人机高原性能试验的通知


来源/作者:青海省农牧机械推广总站质检部  日期:2021-04-19【字体: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各有关农机生产、销售企业:

为做好青海省植保无人机飞防技术推广步伐,进一步拓展机械化植保技术手段,大力提升农作物机械化病虫害防治及自然灾害应急防控能力和水平,做好2021年农机购置补贴目录工作,决定开展植保无人机高原适应性测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坚持自愿的原则,农机生产、销售企业在规定的时间内申报(确定测试机型、提供产品说明书,企业联系方式等)。

二、申报时间

2021年4月26日-4月29日。

三、试验无人机类型

无人机类型为电动植保无人机。

四、试验地点

青海省海南州兴海县省农牧机械推广总站河卡基地,海拔3200m—3300m。

五、试验内容

检测不同型号植保无人机在高海拔地区的续航能力和载荷能力的变化情况。

六、试验时间

2021年5月6日——5月8日。

七、试验方法

依据农业行业标准NY/T3213-2018,7.3.3条规定进行。

八、联系方式

单  位:青海省农牧机械推广总站

联系人:赵志新

电  话:13997077719

邮  箱:qhnjtgzj@126.com

 

    青海省农牧机械推广总站

                                                    2021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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