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农机推广(鉴定)字〔2021〕3号
各市农机推广站(中心):
根据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技术开发推广总站和试验鉴定总站《关于设施种植及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技术与装备需求发展情况调查的通知》(农机鉴推〔2021〕58号)的要求和安排,现就开展调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范围
聚焦我省设施种植和农产品初加工两大产业,重点围绕蔬菜、瓜果、花卉、食用菌、中药材等设施种植生产和粮食、水果(含林果)、蔬菜、中药材、天然橡胶等农产品初加工,开展机械化技术与装备需求发展情况调查,调研其设施种植和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生产规模、主要生产环节机械化现状、机械化技术与装备需求、发展存在的问题与建议等。
二、调查对象和原则
(一)调查对象
本次调查共涉及我省济南市、淄博市、枣庄市、东营市、烟台市、潍坊市、济宁市、泰安市、威海市、日照市、临沂市、德州市、聊城市、滨州市、菏泽市,共计15市及辖区内相关县。
1.需求方。针对县级以上具有一定规模、能够反映本区域产业发展实际水平的农业(机)专业合作社、种植或加工大户、家庭农场、设施园区和初加工企业及等典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下简称“经营主体”)开展调研,两个产业每个小类各不少于3家。
2.供给方:包括农机生产企业、科研单位、大专院校(以下简称“生产科研院所”)。通过调查掌握主要农机装备市场保有量、年生产能力以及新研发的装备类型等。辖区内涉及设施种植和农产品初加工机械装备生产企业以及科研单位、大专院校均调查。
(二)调查原则
调查工作要突出地方特色,瞄准当地产业主要特色农作物重点生产环节急需的技术与装备,能反映当地相关产业机械化生产实际情况和需求展望。
三、调查方法
请各有关市及县根据山东设施种植和农产品初加工业机械化技术与装备调查任务分工表(详见附件1)和农业发展实际,采取座谈会、实地走访等灵活多样的调查方式,深入了解相关农机生产科研院所的想法建议,以及最新的研发成果和研发方向;广泛收集经营主体在实际生产过程中反映的在用装备存在的问题,以及迫切需求的机械化技术和装备。
(一)成立调查工作队
省农业机械技术推广站成立由分管站长任组长,相关业务科室技术人员为成员的调查小组。各有关市农机推广站(中心)安排专人组成调查工作队,负责本市范围调查工作。
(二)任务分工
1.省站主要负责方案制定和数据分析统计,编写省级调查报告,指导各市、县开展调查工作等。
2.各有关市和县原则上都要确定专门调查人员,负责本市及县范围内调查工作。请各市结合实际,收集、统计、分析调查数据,形成调查表、调查报告等材料,上报省站。可设计细化调查表。在表样模板的基础上,对作物品种、机具品目、机具存在的问题、急需机具基本性能要求等方面进行细化。调查过程如发现问题,请及时与省站联系。
四、进度安排
1.6月上旬,各市研究本地设施种植和农产品初加工生产现状,对照附件1明确调查目标任务,确定辖区内有关县任务分工,建立专门调查队伍。
2.6月中旬~8月中旬,各市县组织开展调查和数据汇总,撰写报告,上报省站。
五、相关要求
各市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以此作为掌握农业农村机械化发展现状、提升农机推广服务能力的一项重要举措,助力全省“两全两高”机械化全面发展。请各市于6月30日前将调查联络员信息(附件2)报送省站。于8月15日前将《xx市设施种植机械化技术与装备需求发展情况报告》(附件3)、《xx市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技术与装备需求发展情况报告》(附件4)、《县级设施种植/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技术与装备发展情况统计表》(附件5,表1-1~表1-5、表2-1~表2-5)、《市级设施种植/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技术与装备发展情况统计表》(附件5,表1-6~表1-10、表2-6~表2-10)、《本市设施种植/农产品初加工相关生产企业和科研单位情况统计表》(附件5,表1-11、表2-11)、《本市设施种植/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发展情况调查表》(附件5,表1-12、表2-12)电子版报送省站。
联系人:刘尚山、刘科
邮箱:liukelk@shandong.cn
电话:0531-83177695。
附件:1.山东设施种植和农产品初加工业机械化技术与装备调查任务分工表.doc
3.xx市设施种植机械化技术与装备需求和发展情况报告(提纲).doc
4.xx市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技术与装备需求和发展情况报告(提纲).doc
5.设施种植及初加工生产机械化技术与装备需求发展情况统计表(模板).doc
山东省农业机械技术推广站
(山东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
2021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