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财农指〔2017〕30号
有关设区市财政局、农机管理局(总站)、农业局:
为贯彻落实《农业部关于开展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推进行动的意见》(农机发〔2015〕1号),加快提升我省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水平,经研究,决定开展全省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和旱地作物机械化生产试验示范项目,现将2017年福建省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和旱地作物机械化生产试验示范项目资金2100万元切块下达给你局(总站)(详见附件1),款列“2130122农业生产支持补贴”预算科目。请按《2017年福建省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和《2017年旱地作物机械化生产试验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抓紧组织实施,严格资金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
2017年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和旱地作物机械化生产试验示范项目资金分配表.doc
2017年福建省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rar
2017年福建省旱地作物机械化生产试验示范项目实施方案.rar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厅
2017年4月24日
pdf版本:闽财农指〔2017〕30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