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2014年农机购置补贴产品补贴额测算、归类归档等有关工作的公告


来源/作者:贵州省农业委员会  管理员日期:2014-02-19【字体: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等有关文件的要求,结合贵州实际,为做好我省2014年农机购置补贴非通用类和自选其他类产品补贴额测算、归类归档等工作,经贵州省农业委员会研究决定,对我省2014年与之相关工作作如下公告:

一、工作分组安排 

    第一组,组长:曾万里,成员:黄初林、韩忠禄、朱勃、何燕涛。负责机具范围:种植施肥机械、收获机械、收获后处理机械、农产品加工机械、修剪机械、设施农业设备、农用航空器。组长联系电话:0851-5958815,18984043619,QQ:491359138。

    第二组,组长:赵昌秀,成员:谢成霞、杨博、周奇。负责机具范围:动力机械、排灌机械、畜牧水产养殖机械、田间管理机械(不含修剪机械)。组长联系电话:0851-5972507,13608577502,QQ:1002351136。

    第三组,组长:唐勇, 成员:余凯、韦云刚、李喆、罗翔。负责机具范围:耕整地机械、农田基本建设机械、其它机械。组长联系电话:0851-5980240,13985183064,QQ:694792579。

    各组负责本组范围内机具的资料审查、分类分档、补贴额测算及归类归档等相关事宜。

二、补贴机具的种类范围

    为维持我省补贴产品的相对稳定性,凡已列入我省2013年补贴范围的全部产品,只需提供检测报告(或试验报告)、推广鉴定报告、推广鉴定证书,均不需要重新申报,自然纳入我省2014年的补贴范围,但是,纳入农业部管理的52个品目的非通用类产品除外(52个品目名单见附件4)。由于2014年农业部把进入“国推”的8大类23个小类52个品目的非通用类产品纳入管理范围,故这52个品目的产品不在本次申报范围内,由农业部负责归类归档并通过全国农机购置补贴管理信息系统公布。

    在2013年和2014年度内有被农业部或全国各省市区取消补贴资格的产品的企业、被取消《2012-2014年国家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以下简称“国推”)资格的产品相应取消我省的补贴资格。

    2014年所有申报企业的产品必须是列入“2014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见附件1)内的品种和我省自行选择的品目。其中:

(一)已进入“国推”而没有进入我省2013年补贴范围的产品(农业部管理的通用类产品和52个非通用类产品除外),需申报进入我省2014年的农机购置补贴产品补贴范围。

(二)已列入补贴范围而没有列入“国推”申报范围的产品(“申报范围”见附件2),只要已取得省级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并符合“新申报企业资质要求”的可以申报进入我省2014年农机购置补贴产品补贴范围。

(三)已获得我省颁发的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的产品,可申报进入我省2014年农机购置补贴产品补贴范围。

(四)塑料温室大棚的申报按照我省2010发布的《贵州省2010年农机补贴产品“设施农业温室工程”选型公告》
和《贵州省农委关于增补部分企业的“设施农业温室工程”产品进入“补贴目录”的通知》中的相关要求执行。这两个文件可在中国农机推广网上查询。

(五)根据农业部的文件精神,各省可自行选择其他类机具纳入中央财政补贴范围。以下为我省自选的机具品目:

1.碾米加工成套设备
2.螺旋榨油机
3.秸秆气化设备
4.有机肥加工成套设备
5.沼气发电机
6.破碎机
7.秸秆燃料致密成型设备
8.茶叶加工成套设备
9.药材烘干机
10.塑料温室大棚
11.微灌设备田间部分
12.工厂化育秧秧盘
13.山地果园索道(轨道)搬运设备
14.饲料加工成套设备
15.20马力以下盘式拖拉机
16.生物质肥料筛选机
17.金属简易粮仓
18.农用航空器

以上自选品目的机具需通过农业部审核批准后才能享受补贴。

三、新申报企业资质要求

    首次申报进入我省补贴范围的企业(已进入“国推”的企业和已获得我省颁发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的企业除外),须满足以下要求:企业必须具有一定的生产规模、固定的生产场所和相应的生产设备,并通过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企业的注册资本不能低于人民币500万元,生产场地面积不能少于15亩,厂房面积不能少于5000平方米,从业人员不能少于100人(以2013年当地县级以上劳动保障年检证书上的用人数量为准)。

四、申报资料的要求

    (一)以下产品申报时,只需提供“检测报告”(或试验报告)、“推广鉴定报告”、“产品情况表”和产品的正面、侧面、背面三张彩照即可(产品情况表见附件3)。

1.已进入“国推”而没有进入我省2013年补贴范围的产品;
2.已获得我省颁发的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的产品;
3.已进入我省2013年补贴范围的企业的新申报产品。

    (二)除以上三类产品的企业外,其他首次进入我省的企业前来申报时,须提供“新申报企业资质要求”所需的全部相关资料以及国家有关部门要求的相关资质证书证明等,如:产品情况表、产品照片、检测报告(或试验报告)、推广鉴定报告、推广鉴定证书、企业营业执照、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生产场地及厂房面积的房地产证、从业人员证明、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证明证书资料。以上资料复印并加盖企业红章,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三)“产品情况表”还须上报Excel 格式的电子文档。

    (四) 前来申报时,以上资料须带原件备查。

五、时间进度及地点安排

(一)时间安排

    2014年2月17日开始,2014年2月24日下午5点半截止。企业申报时需提供相关材料,申报材料可以委托送达(须生产企业出具委托函),过时不予受理,视为企业自动放弃申报资格。

(二)地点安排

    申报材料交付地点:贵阳市延安西路242号(贵阳市头桥)、贵州省农机推广总站(原贵州省农机局四楼),邮编:550003。

六、未经许可,任何生产厂、经销商不得更改补贴产品的任何参数及配置;生产厂、经销商不得使用任何假冒伪劣零配件、部件。违反上述规定的,一律取消补贴资格。

七、其它

(一)根据有关要求,申报工作不向企业收取任何费用。
(二)企业的申报材料如有虚假或伪造(含虚高产品产地零售价),该企业已经进入补贴范围的产品一律取消补贴资格,并且5年之内禁止该企业全部产品进入我省补贴范围。
(三)未尽事宜由贵州省农机推广总站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851—5953460  联系人:许劲松 

                         贵州省农业委员会
                         二○一四年二月一十四日

附件:
1.2014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doc
2.“国家支持推广目录”申报范围.doc
3.产品情况表.xls
4.农业部组织统一归档的52个非通用类农机产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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