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情况通报(十六)


来源/作者:江西省农机局  管理员日期:2013-08-23【字体: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江西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情况通报(十六)

赣农机综〔2013〕82号

各市、县(区)农机局(站):

    全省农机购置补贴正有序进行。现将全省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情况作如下通报。

    一、补贴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8月18日下午,全省共完成补贴资金3.73亿元,资金使用比例达到54%;补贴各类机具18.72万台,受益农户16.03万户,补贴资金实施进度平稳。补贴资金结算1.965亿元,结算比例28.48%。

    按照资金使用比例,各设区市排名依次为:吉安市、上饶市、抚州市、景德镇市、鹰潭市、宜春市、九江市、南昌市、新余市、萍乡市、赣州市。其中吉安市实施进度达到90.59%。

    按资金使用比例排名,县级农机部门排前十名的依次是:泰和县、广丰县、吉安县、万安县、乐安县、安福县、永丰县、永新县、上高县、崇仁县。

    按资金使用比例排名,县级农机部门排名最后十名的依次是:湾里区、九江开发区、庐山区、安源区、定南县、于都县、月湖区、信丰县、安远县、九江县。

    全省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结算、使用进度见附件。     

    二、开展的主要工作

    针对日益严重的旱灾,省农机局及时下发了《关于关于积极做好农机抗旱救灾工作的紧急通知》,出台了抗旱设备补贴政策,开通了“抗旱机具购置补贴绿色通道”,对农民购买抗旱机具优先补贴、优先结算,鼓励和扶持农民购买抗旱机械。永修县、丰城市等农机部门工作人员加班加点,为购买抗旱机具的农民办理补贴手续。8月14日,资溪县农机局主要负责人带领资溪县农机抗旱服务队奔赴乡村一线,了解灾情,向农民宣传我省抗旱设备补贴相关政策,在办理程序和资金使用上,对农民购买抗旱机具优先补贴、优先结算。星子县出台文件,在中央补贴的基础上,县财政对购置抗旱机具再补贴400元/台,有力地促进了全县抗旱救灾工作的顺利开展。

    截至目前,全省已补贴1160台套抗旱机具,还有5158台套抗旱机具已经进入农机补贴程序,即将在农业生产一线发挥抗旱作用。

    三、下一阶段工作要求

    面对严峻的灾情,各地农机部门继续贯彻落实中央和省抗旱救灾工作精神,牢固树立“防大灾、抗大旱”的思想,做好农机抗旱的各项工作,减轻旱灾给我省带来的损失。

    附件.rar:1、全省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结算一览表

              2、全省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使用进度一览表

              3、各设区市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使用进度排名表

              4、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使用进度前十名的县(市、区)  

              5、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使用进度倒数十名的县(市、区)

2013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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