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农机产发〔2013〕29号
各市、州、县(区)农机局(办):
根据农业部、财政部《2013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精神,为严格管理补贴产品产销企业,维护补贴市场秩序,现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取消以下产品农机购置补贴资格:
(一)恩施市农益农机有限公司生产的93QS-0.4青饲料切碎机、建始县茅田农机制造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93QS-0.8青饲料切碎机、五峰檀木农业机械有限公司生产的93QS-0.5青贮切碎机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抽查,认定为2013年度不合格产品。根据《农业部农机化管理司关于及时核查省级目录中不合格产品的函》(农机科〔2013〕29号)文件要求,我局《关于取消省级目录中不合格产品的通知》(鄂农机管发〔2013〕27号),已将上述3种产品从《2012-2014年湖北省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中予以取消。
(二)浙江台州亿源机电有限公司生产的8PQ-35型喷灌机、8PQ-1.5D型浮式喷灌机经核查发现,均不符合《GB/T25406-2010轻小型喷灌机》规定,认定不属于喷灌机。根据农业部农机化管理司联合调查结果,我局《关于注销台州亿源机电有限公司两款农机产品推广鉴定证书的通知》(鄂农机管发〔2013〕28号),已注销上述2种产品的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
(三)重庆耀虎动力机械有限公司生产的1WG4.0-105FC-Z型微耕机(2013年型号变更为1WG4.0-105FC-ZC)、山东时风(集团)聊城农业装备有限公司生产的4YZP-2型自走式玉米收割机、河北雷肯农业机械有限公司生产的4YH-2A1型自走式玉米收割机,均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农业部农机化管理司有关文件要求,取消补贴资格。
(四)台州市孟辉机械有限公司生产的BH-BZ-1型手持式穴播机,根据有关反映,并经省局调查核实,存在补贴额偏高的问题。已在补贴系统中封闭了该产品,不允许再办理补贴申请,已录入的申请待进一步核查后再作相应处理。
各级农机部门要切实维护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严肃性,对于上述取消购机补贴资格的产品,要对申请购机农户做好解释说明工作,确保补贴实施顺利进行。
湖北省农机局
2013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