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情况通报(十一)


来源/作者:江西省农机局  管理员日期:2013-07-09【字体: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赣农机综〔2013〕70号 

各市、县(区)农机局(站):

    全省农机购置补贴正有序进行。现将全省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情况作如下通报。

    一、补贴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7月7日下午,全省共完成补贴资金29454.71万元,资金使用比例达到42.69%;补贴各类机具16.13 万台,受益农户14.7万户,补贴资金实施进度平稳。补贴资金结算11496.7万元,结算比例16.66%。

    按照资金使用比例,各设区市排名依次为:吉安市、抚州市、上饶市、景德镇市、宜春市、鹰潭市、南昌市、九江市、新余市、萍乡市、赣州市。吉安市实施进度达到79.41%,在此通报表扬。

    按照资金使用比例排名,县级农机部门排前十名的依次是:安福县、永丰县、吉安县、乐安县、泰和县、新干县、吉水县、上高县、万安县、铅山县。全省实施进度过半的有28个县(市、区),尤其是安福、永丰县实施进度分别达到99.99%、98.29%。

    按照资金使用比例排名,县级农机部门排名最后十名的依次是:寻乌县、湾里区、九江开发区、庐山区、于都县、月湖区、安源区、石城县、龙南县、定南县。

    全省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结算、使用进度见附件。      

    二、下阶段工作要求

    1、我省已启动多用作业机购置补贴工作,请各地按照《关于做好多用作业机补贴和牌证管理工作的通知》(赣农机综【2013】69号)要求,做好多用作业机的补贴实施工作。

    2、按时报送《2011—2012年违规收费情况统计表》。请各县深入开展自查,如实填写该表,及时上报设区市。设区市以县为单位统计汇总后,于7月10日前报省农机局产业发展科。

    附件.rar:1.全省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结算一览表

              2.全省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使用进度一览表

              3.各设区市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使用进度排名表

              4. 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使用进度前十名的县(市、区)  

              5.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使用进度倒数十名的县(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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