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关于规范实施太阳能杀虫灯购置补贴的通知


来源/作者:江西省农机局  管理员日期:2013-06-15【字体: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江西省:关于规范实施太阳能杀虫灯购置补贴的通知

赣农机综〔2013〕56号
 
关于规范实施太阳能杀虫灯购置补贴的通知
 


 
 
各市、县(区)农机局(站):
 
    根据江西省2013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赣农字[2013]20号),为实施好太阳能杀虫灯购置补贴,现将有关规范要求通知如下:
 
    1、请各地参照《2013年微滴汇灌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赣农机综[2013]53号),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并严格按照先验收后补贴的原则,认真组织实施。
 
    2、各地在具体验收过程中,要注意把握以下要求:
 
    太阳能杀虫灯按一台可辐射8—10亩计算,或一个标准塑料大棚安装1台计算;太阳能杀虫灯安装要求永久固定,高度2—3米,否则,不予验收;太阳能杀虫灯要严格执行规定配置和具体参数,否则,不予验收。
 
 
 

   2013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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