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关于做好农机化技术推广情况报送工作的通知


来源/作者:福建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管理员日期:2013-06-07【字体: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闽农机管[2013]54号

各市、县(区)农机管理局(总站、站),福州、厦门市农业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

  根据农业部农机化管理司《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机化技术推广情况报送工作的通知》要求,2013年农机化技术推广情况报送工作必须由县、市、省、部四级分工进行协作,逐级通过“全国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情况报送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登陆地址:http://www.came.net.cn/t)操作完成报送。现将有关事项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报送要求

  农机化推广技术情况相关数据报送工作要求每个用户每季报送一次。首先由县(市、区)农机管理站负责填报本县有关农机化技术推广、教育培训的预测数据(年初至本季度末)及分析报告,各设区市农机部门负责将辖区内所有县(市、区)报送的数据进行审查汇总后,分别于每年的3月8日、6月8日、9月8日、11月8日分别报送第一季度、半年、前三季度、全年情况。由于报送系统于近日启动,2013年上半年数据推迟10天,各设区市于6月18日前报送。县级用户上报时限由市级用户确定。此项工作我局将委托福建省农业机械鉴定推广总站承办。省总站推广科联系人:陈凌霄;电话:0591-87511593;部级QQ群:130480182。

  二、其他注意事项

  (一)系统用户访问方法、权限,不同用户的操作内容、方法步骤和要求见附件,也可登陆系统后下载。系统内农机化技术推广情况统计表、教育培训情况统计表指标名称的释义与《全国农业机械化统计年报》中的指标解释一致。

  (二)县级用户报送的数据是系统运行最基础、最重要的,各市要将县级报送作为工作重点,加强管理和指导。报送工作涉及技术推广、教育培训等业务,有些数据涉及多项具体工作。各单位要加强对报送工作的组织领导,分管领导要对报出的数据和报告审核把关,协调解决报送工作中的问题;要指定专人负责数据的报送工作;具体负责经办人员要认真学习手册和指标解释,特别是熟练掌握操作内容、方法和要求,确保按时报送、内容准确、完整有效。

  (三)上级用户要对下级用户上报的数据和报告进行认真核查,发现错误的要认真纠正;及时督促、指导下级用户按时完成报送工作。
  
  附件:全国农机化技术推广情况报送系统用户手册.doc


 福建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2013年6月4日 

添加人:网站管理员 内容审核:网站管理员
欢迎分享,转载请保留出处及作者。 农业农村部农机推广与监理网(http://came.net.cn/)。 请在微信公众账号中搜索「中国农机推广网」,或用手机扫描左方二维码,即可获得信息推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