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关于采取有效措施加快农机购置补贴实施进度的通知


来源/作者:福建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管理员日期:2013-06-05【字体: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闽农机管[2013]50号

各市、县(区)农机管理局(站),福州市农业局:

  目前,全省农机购置补贴管理系统业已全部开通。但在实施伊始,与去年同期相比,各地较普遍存在农机购置补贴实施进度偏慢等问题。在当前农机销售旺季成交量却下滑现象,已引起社会各界关注。对实施全价购机后出现的问题,如农户筹资压力大、农户对补贴款什么时候能到账心中没底等情况,各级农机部门必须认真研究,因地制宜,针对实际情况,采取有效措施,加快实施进度。根据省农业厅在永春县召开的全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工作调研座谈会精神,现提出加快农机购置补贴实施进度的10项措施,请各级农机部门认真贯彻执行。

  一、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各地要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加强农机购置补贴的宣传工作,特别要把 “全价购机、县级结算、补贴到卡”兑付方式为主要内容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宣传到位。

  二、督促尚未开通农机购置补贴管理系统的县,务必在5月底前全部开通。

  三、尽量简化办理补贴手续。提倡一站式服务,对于农民购机集中时期,延长工作时间,方便农民。

  四、加快资金结算兑付进度。6月30日前各县(市、区)必须完成第一批结算兑付,及时将补贴资金打卡到户,让广大农民消除疑虑,同时增加结算频次。

  五、每半个月通报各县(市、区)实施进度,并抄送当地政府。

  六、鼓励和协调生产企业、经销商推出农民购机付款优惠办法,如以代垫部分资金、分期付款等方式多渠道解决农民筹资困难。

  七、第二批中央补贴资金分配与第一批资金使用进度挂钩。

  八、省级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经费分配与实施进度、工作成效挂钩。对于发生违法违纪案件造成恶劣影响的,不安排或少安排工作经费。

  九、各地要主动与金融机构沟通,创新破解购机农民融资问题。学习推广永春县开展农机具贷款的作法,省农业厅在近期内联合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推出信用、保证、抵押、质押、政府补贴收益权质押、组合担保等多种农机具贷款产品供农户选择的指导意见。

  十、省农业厅计划6月份在全省开展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监督检查,购机补贴实施进度将作为重点检查内容。

福建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2013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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