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农机局关于印发山东省2013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作者: 山东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管理员日期:2013-05-15【字体: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鲁农机计字〔2013〕11号

各市农机局(办):
 
  按照《农业部2013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监督检查工作方案》要求,省局制定了《山东省2013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研究制定本市监督检查工作方案,深入开展监督检查,确保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全面落实到位。
 
                                                                       山东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2013年5月10日


 
2013年山东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2013年全国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推进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科学高效规范廉洁实施,根据《农业部2013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监督检查工作方案》要求,在总结近些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具体运行操作方式变化特点和监管工作的基础上,制定山东省2013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一、目的意义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是党中央、国务院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的重要内容,自2004年实施以来已进入第十个年头。十年来,农机购置补贴资金规模连续增长,机具种类不断扩大,受益农户持续增加,运行操作方式逐步完善,在惠及广大农民群众、提升农业机械化水平、建设现代农业、促进农民增收、推动农机工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持续增强和扩大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效应,努力维护广大农民群众和诚信企业的合法权益,必须加强政策实施的监督检查工作。各级农机部门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努力健全组织领导体系,扎实开展监督检查的各项工作。
 
  二、检查重点
 
  主要检查2012年和2013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情况,如发现问题,不论涉及到哪一年,均一查到底。按照农业部、财政部《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和《山东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实施方案》)要求,确定如下检查重点。
 
  (一)补贴机具确定情况。加强对补贴机具确定工作的监督检查,严禁采取不合理手段保护本地区落后生产能力,凡是享受补贴资格的企业,要一视同仁,不得对同类补贴产品实行产地差别对待政策,确保同类同档产品在全省实行统一的定额补贴标准。严禁随意缩小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坚决杜绝省域内补贴机具品目在市、县之间不一致的情况发生。
 
  (二)补贴机具价格情况。加强对补贴机具售价情况的监督,检查各级农机部门对本辖区范围内补贴机具销售价格调研情况,严禁农机经销企业趁机乱涨价,重点查处同一产品在同一时段,享受补贴的机具销售价格高于不享受补贴的机具销售价格的情况。对于乱涨价导致农民和诚信企业利益受损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产品补贴资格或经销补贴产品的资格。视情况抽查市县对补贴机具销售价格掌握情况。
 
  (三)补贴受益对象确定情况。全面核查补贴受益对象是否符合《指导意见》和《实施方案》要求。深入检查县域范围内申请补贴人数超过计划指标时,县级农机部门是否采取公开摇号等农民易于接受的方式、公平公正公开地确定补贴对象,优先补贴对象是否符合规定,补贴对象公示是否到位等。在确定补贴对象时优亲厚友、吃拿卡要、索贿受贿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四)补贴机具经销商管理情况。认真贯彻落实部、省《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营行为的通知》规定,全面开展补贴机具经销商经销资格、经销行为及农民群众知晓情况检查。严厉打击收取农民身份证集中代办农机购置补贴手续、故意发布不实信息误导农民先行购机、有预谋有组织地倒卖补贴机具等行为。严查拆解销售成套机具设备骗取高额补贴、利用信息不对称销售低质残次产品、采用各种方式套取骗取补贴资金等行为。视补贴机具经销商违法违规情节,给予警告、限期整改、永久取消经营资格、列入黑名单、追回补贴款、建议吊销营业执照等处罚。
 
  (五)补贴机具质量和牌证管理情况。加强在用补贴机具质量调查。重点检查补贴机具基本配置部件名称规格与产品说明书是否一致,机具质量保障和售后服务承诺兑现是否有效,质量监督投诉电话是否畅通,以及机具质量问题协调处理是否及时等。加强补贴机具牌证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原则上享受补贴政策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牌证管理机具在投入使用前,应完成登记备案工作。
 
  (六)补贴信息公开和补贴管理软件使用情况。加强补贴政策信息公开和补贴信息网络化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围绕补贴实施前、中、后各个阶段的重点工作,检查各地是否按照《实施方案》公开相关信息、公开内容是否完整、公开渠道是否通畅、公开形式是否有效,以及公开时间是否及时等,特别要检查县级农机部门是否按照规定以公告形式公开本县2013年补贴资金额度、农民分户实际购机数量和金额等情况。了解基层工作人员使用软件系统的熟练准确程度,检查补贴工作人员和机具经销商填报软件系统数据的准确完整程度,最大限度减少因误填、漏填、错填导致汇总数据有误、机具出厂编号重复等情况的发生。
 
  (七)全价购机和报废更新补贴试点情况。今年在莱芜和东营两市开展了全价购机补贴试点,为确保试点工作有序有效进行,针对可能出现的问题要加强预判和监督检查。重点包括创新试点方案的宣传、操作程序执行、购机农民筹资难易、补贴资金结算兑付快慢、补贴资金在县级财政管理使用规定、补贴机具核查、购机发票内容是否完整等情况。继续开展报废更新试点情况的调查研究和监管,确保实施效果,为进一步扩大实施范围提供实践基础。通过监督检查,科学分析试点可行性,合理提出意见建议,不断完善工作程序,确保补贴资金安全落实到位。
 
  (八)补贴资金使用情况。继续加强补贴资金使用合规性、有效性、安全性等方面的检查,主要包括补贴资金的拨付时间、发放程序、补贴受益对象和机具的真实性与一致性、补贴资金结算程序合理性和及时性。坚决杜绝和严厉打击任何挤占、截留、挪用、骗取套取补贴资金等行为。
 
  (九)廉政风险防控和延伸绩效管理机制建设和落实情况。加强补贴政策实施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和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主要包括补贴政策实施风险预警、纠错整改、内外监督、考核评价和责任追究等制度体系建设情况,补贴政策实施廉政警示教育、培训督查、廉政责任书签订等配套措施制定落实情况,年度监督检查方案制定实施情况,会同财政、纪检监察等部门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情况,对失职渎职、违规违纪公职人员行政问责和调查处理情况,对违法违规企业及相关责任人的查处情况等。按照省局关于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工作要求,检查考核各项任务指标完成情况,以及对各市延伸绩效管理开展情况等。
 
  (十)举报投诉查处情况。加强对各级农机部门设立和公布的补贴投诉电话使用、举报投诉处理以及省局转办的群众举报件查处等情况的调查。主要围绕举报投诉登记、调查处理、办理时限、举报人满意度等方面开展检查。
 
  三、检查方式及具体安排
 
  分时段采取专项督查、购机户抽查、延伸绩效管理核查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工作。视举报投诉情况,分区域、分层级进行查处。
 
  (一)专项督查(4—5月)。深入乡村一线和补贴机具经销企业实地了解补贴政策落实情况。督查采取面上检查和定点抽查相结合、明察与暗访相结合、了解新情况与查找问题相结合、走访与座谈相结合等方式进行。定点抽查群众举报投诉和以往举报投诉查处情况。
 
  (二)购机户抽查(5-11月)。利用全国农机购置补贴管理系统,对补贴政策实施情况进行随机抽查,发现调查情况与系统记录不符的,省局将进一步跟踪调查,了解实情,找出原因并加以解决和进行责任追究。各市电话抽查数量不得低于购机户的10%,对发现的问题要一查到底,严肃处理,并及时向省局提交电话抽查报告。
 
  (三)延伸绩效管理核查(11-12月)。按照省农机局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总体要求,开展补贴政策绩效管理考核,全面评估各地工作效果。考核结果与下一年度补贴资金和相关投资安排相挂钩,对考核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将做进一步核查。
 
  (四)举报投诉调查处理(全年)。对线索清楚、问题严重、影响面广的举报投诉和农业部批转的案件,省局将进行重点核查,必要时联合纪检、财政等部门联合查处,并检查各市对省局批转的举报投诉和本市的举报投诉案件查处情况。对督查、抽查过程中发现的线索和问题,必查必纠;各市要将督导检查情况和对各类违规违纪案件的查处情况及时报省农机局。对举报投诉查处工作不力或违规违纪案件处理情况上报不及时的市,将予以通报批评。
 
  四、组织领导
 
  省局成立2013年农机购置补贴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高明飞局长任组长,侯英忠副巡视员、纪检组刘娜组长任副组长,成员由纪检组、计财处、科技处、鉴定站等单位负责人组成。办公室设在计财处,负责日常工作。
 
  各市县也要成立2013年农机购置补贴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县级农机购置补贴监督检查领导小组组长原则上应由政府分管领导担任,负责开展本区域内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监督检查工作,切实加强对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工作的监管督查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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