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农机计字〔2013〕10号
各市、县农机局(办):
今年以来,全省各级农机部门严格按照《山东省2013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规定,精心组织,规范操作,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开局良好,但也有少数市县工作进度较慢。为将补贴资金安全快速落实到位,确保补贴机具在春播及三夏农业生产中发挥作用,现就进一步加快补贴实施进度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要抓紧公开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所有市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均已备案通过,各市要认真执行备案的实施方案,并及时在本级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上发布,让社会各界广泛知晓,确保补贴政策公开透明。
二要切实加快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录入。目前,经销商备案审核工作已经结束,各市、县的农机购置补贴信息管理系统登录用户名和密码也已经告知各市。各市、县农机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快实施和结算进度。原则上中央财政第一批补贴资金应于7月底前落实到位,全年补贴资金应于11月15日前落实到位,全年资金的结算和兑付工作应于12月底前完成。
三要加强补贴机具监督供货管理。各级尤其是县级农机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切实履行补贴机具供货监督管理的职责,对供货过程要实行全程监督,逐台核实补贴机具型号、配置和参数等信息是否与供货确认表中信息一致,并在补贴机具上喷涂补贴标识及编号,对验收确认通过的补贴机具,经办人须签字认可,实行“谁核查、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
在进一步加快补贴实施进度的同时,各市要根据当地农业发展需要和农机化发展规划,认真研究测算2013年下半年和2014年农机购置补贴资金需求。要主动征求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产品加工业等相关行业部门的意见,确保测算结果科学、准确。认真填写2013年第二批农机购置补贴资金需求调查表(附件1)和2014年农机购置补贴资金需求调查表(附件2),并就测算依据、标准和必要的测算过程写出简要说明。各市请于5月15日前将主要领导审签后的调查表和测算说明一并通过电子邮件报送省局计财处,邮箱地址:jcc9638@163.com。
附件:1、2013年第二批农机购置补贴资金需求调查表.xls
2、2014年农机购置补贴资金需求调查表.xls
山东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2013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