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关于对“全价购机”试点县市开展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督导检查的通知


来源/作者:湖北省农机局  管理员日期:2013-05-14【字体: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湖北省:关于对“全价购机”试点县市开展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督导检查的通知

                                    鄂农机函〔2013〕34号

鄂州市、松滋市、宜都市、恩施市、谷城县、武汉市东西湖区农机局(办):

    为推动我省2013年农机购置补贴“全价购机、县级结算、直补到卡”试点工作有序实施,确保试点取得实效,按照《湖北省2013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监督检查工作方案》要求,定于5月下旬对试点县市开展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督导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检查重点

    (一)“全价购机、县级结算、直补到卡”试点情况。主要包括:各地补贴工作进展情况;各地试点方案宣传、操作程序执行情况;补贴受益对象确定情况;县级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机制和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情况;补贴信息公开和补贴管理软件使用情况;购机农民筹资及补贴机具经销商资金回收情况;农民对经销商的自主选择权和自主购机选择权落实情况;县、乡、村各级入户核查机具情况;补贴资金结算兑付情况及补贴资金在县级财政管理使用情况等。

    (二)补贴机具经销商管理情况。主要包括:补贴机具经销商资质条件;经销商是否悬挂“XX县(市、区)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经销商”标牌;是否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所经营享受补贴农业机械产品的种类、生产企业、型号、配置、价格及补贴标准等相关内容;是否当场向购机者开具全额发票,发票内容是否填写完整等。

    (三)补贴机具质量和牌证管理情况。主要包括:补贴机具基本配置、名称规格与补贴额一览表及产品说明书是否一致;机具质量保障和售后服务承诺兑现是否有效;质量监督投诉电话是否建立、公开和畅通;机具质量问题协调处理是否及时;各级补贴操作人员是否及时向监理部门提供补贴系统“浏览员”账号及密码,享受补贴政策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机具在投入使用前,是否已完成登记管理和驾驶员操作培训等工作。

    二、督导检查安排

    (一)督导检查组成员:由省农机局相关负责同志任组长,局产发处有关同志组成,邀请省财政厅农业处有关同志参加。

    (二)督导分组和时间安排:

    检查分两个督导组进行:第一组负责武汉市、宜昌市和恩施州,时间为5月20日-24日。第二组负责襄阳市、荆州市和鄂州市,时间为5月27日-31日。

    (三)督导检查方法:采取面上督导检查和深入实地调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一是听取汇报,查看补贴手续办理现场、检查信息管理系统使用情况,查阅档案和财务资料;二是进行入户调查,实地查看、核对农户购买的补贴机具,并填写《湖北省2013年农机购置补贴全价购机县市入户核查表》(附件1);三是抽取去年以来举报投诉查处情况,联系举报人并征得同意,进行回访式调查;四是走访农机经销企业;五是其他符合地方实际情况的方式。

    三、相关要求

    督导组在督导过程中,务必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扎实开展督导检查,不走过场。要认真听取试点县市农机、财政主管部门、购机农户和经销商的意见和建议。抽查对象均由督导组确定,不由当地农机部门推荐,确保督查结果客观真实。各试点县市要填写《湖北省2013年度县级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情况自查表》(附件2),并准备好汇报材料,密切配合督导工作,确保督导检查取得实效。

附件:1、湖北省2013年度农机购置补贴全价购机县市入户核查表.xls

      2、附件2:县级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情况自查表.doc

                                                    湖北省农机局

      2013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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