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公布省级农机补贴信息公开工作完善情况


来源/作者:中国农机化信息网信息中心 王丽   管理员日期:2013-05-07【字体: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农业部公布省级农机补贴信息公开工作完善情况

    农业部农机化管理司在4日12日通报了一季度省级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后,绝大多数省级农机化主管部门高度重视信息公开情况通报,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按要求做好各项完善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5月3日,农机化管理司公布对省级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工作完善情况的检查结果。

    内蒙古、吉林、上海、福建、湖北、甘肃等省(区、市)农机化主管部门及时研究部署,加大工作力度,全面完成了专栏建设和信息公开各项任务。但少数省份行动迟缓,措施不力,个别省份甚至仍未开通省级补贴专栏,严重影响了信息公开效果。

    按照2013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部署,农机化管理司要求省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细化实化任务,全面落实责任,推动信息公开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全力保障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科学、规范、高效、廉洁实施。
 
    一是继续建立完善省级补贴专栏。云南省至今尚未建立省级补贴专栏,农机化管理司要求该省农机化主管部门尽快在当地政府或农业(农机化)网站上开通补贴专栏。已开通省级补贴专栏的省份要对照此次检查结果,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重点在专栏名称是否规范、专栏地址是否提交中国农机化信息网、提交的专栏地址链接是否有效等方面进行自查和完善,省级补贴专栏完善工作须于5月底前全部完成。农机化管理司将于7月初对上半年省级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检查并通报结果。

    二是要充分发挥补贴专栏的权威平台作用。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是补贴信息公开的政府发布平台,是补贴信息网上公开的总出口,要确保需公开的所有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在同级补贴专栏中全面、准确、及时公开。需公开的信息范围严格按2013年农财两部规定执行,同时要提高时效性,不得出现应公开信息在其他网站已公开但补贴专栏中未公开的情况。

    三是加强对县级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工作的检查指导。农机化管理司要求定期检查县级补贴专栏建设情况和信息公开情况,第一次阶段性检查结果应于6月底前在省级补贴专栏中公布。县级补贴专栏中除按规定公开2013年补贴信息外,还应以公告形式公开2012年享受补贴的农户信息和县级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情况的报告。

附件: 1.一季度省级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工作完善情况汇总表.xls

       2.2012年度 县(市、旗、场)享受农机购置补贴的农户信息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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