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农机技术推广站关于做好省财政支农“花生联合收获机械化技术推广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


来源/作者:山东省农机推广站   管理员日期:2013-04-21【字体: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山东省农机技术推广站关于做好省财政支农“花生联合收获机械化技术推广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

鲁农机技字〔2013〕3号

各有关项目承担单位:

    为加强省财政支农“花生联合收获机械化技术推广项目”管理,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落实好项目示范区

    项目承担单位要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做好核心示范区的落实工作,核心示范区要成方连片, 重点进行花生联合收获机械化技术示范推广,核心示范区示范面积应不小于1000亩,并应辐射带动周边地区加快花生联合收获技术的推广应用,辐射面积应不小于1500亩。

    二、组织好作业机械

    项目单位应在花生播种环节就要按照花生联合收获技术的要求,规范花生种植模式,做好机械选型工作,将一垄双行的花生行距控制在28cm以内,以便更好适应花生联合收获作业规范要求。在花生播种和收获等主要环节,根据当地土壤、气候等自然条件,结合花生联合收获机作业要求和示范作业面积,落实好所需作业机械数量,确保满足示范区作业机具需求。要根据示范区机械作业情况,及时总结所选机械的操作要点和操作规范。

    三、搞好技术培训工作

    为了使机手和农户正确认识和接受花生联合收获技术,各项目单位要结合当地实际,编写花生机械化播种、机械化联合收获技术培训教材,组织好人员培训,加大项目示范和宣传推广力度,尤其是要做好项目区农机技术人员、项目区种植户和农机手的技术培训工作,使农机手不但懂技术,而且能够规范操作机具。

    四、做好测试对比和技术指导

    花生机械化播种和联合收获作业期间,要做好花生机械化生产与人工作业的成本、效率和效益测试对比,收集的数据要真实可靠,必要时应邀请农机、农艺专家共同进行测定。机械化播种和联合收获作业开始后,技术人员应深入田间地头进行宣传和技术指导,切实将花生联合收获机械化技术推广到位。

    五、建立项目实施档案

    项目实施过程中,对花生机械化播种和联合收获等主要作业环节的测试和考核,要详细记录工作方法和相应数据,收集好相关图片和影像。对项目开展以来的有关数据、文字和影像资料要及时整理,建立项目实施档案。项目完成后,要总结出花生机械化生产农艺模式,制定出机械化作业技术规范和机具操作规程,认真做好项目验收工作。

    请认真填写花生机械化播种、收获情况跟踪调查表,并分别于5月31日前、9月30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省站。

    联系人:李鹍鹏

    联系电话:0531-83199979

    邮箱:sdsnyjxjstgzlkp@163.comsdwfxy@163.com

    通讯地址:济南市工业南路67号(250100)

    附件1:项目县花生机械化播种情况跟踪调查表

    附件2:项目县花生机械化收获情况跟踪调查表

 二○一三年四月十八日


附件下载:附件1:项目县花生机械化播种情况跟踪调查表.doc 

         附件2:项目县花生机械化收获情况跟踪调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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