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填报核定各企业至各省省会城市公路里程的通知


来源/作者:农业部农机推广总站  管理员日期:2010-01-07【字体: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各企业:

为做好2010年通用类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选型和目录制定工作,根据《2010年度全国通用类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选型文件》中的相关要求,现请各企业填报核定产品产地至各省省会城市的公路里程,以便核算运杂费,具体要求如下:

一、填报企业

参加《2010年全国通用类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目录》公开选型的企业。

二、填报内容

本企业产品产地和销售补贴产品到各省会城市的公路里程。

三、相关要求

1.各企业应根据《参选文件》中申报的“销售省份”,逐一填写产品产地和产地至各省会城市实际公路里程。如有多个产地,可自行增加行填写,但须在备注中注明在该产地生产产品型号。

2.请保持《产地至省会城市公路里程表》EXCEL格式,勿使用OFFICE2007填写该表。填写时不得对各列进行添加、删除和修改,行数不够可自行添加

3.请各企业高度重视,准确真实填写《产地至省会城市公路里程表》,于2010115前将该表电子版报至我站专项处邮箱:such@came.net.cn。同时要寄送纸质文件(需加盖公章)至北京市丰台区成寿寺南方庄甲60号,农业部农业机械化技术开发推广总站,苏春华收,邮编:100079

联系人:苏春华(010-67651705 

     附件:《产地至省会城市公路里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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