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农机局公告
为了切实做好2009年度我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根据农业部农机化司《关于做好2009年农业机械补贴产品选型工作的通知》(农机产[2008]122号)有关精神,经贵州省农机局研究决定,对我省2009年农业机械补贴产品选型工作作如下公告:
一、选型范围
所申报的产品必须是已列入《2009-2011年国家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或省(区、市)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
(一)根据农机化司“农机产[2008]122号”通知的要求,我省非通用类机具的选型范围是以下十一大类(具体的小类及品目见附表):
1.耕整地机械
2.种植施肥机械
3.田间管理机械
4.收获机械
5. 收获后处理机械
6.农产品初加工机械
7.排灌机械
8.畜牧水产养殖机械
9.农田基本建设机械
10.设施农业设备
11.其它机械
其中,果实收获机、皮带传动轮式拖拉机、运输机械、装卸机械、农用航空器、内燃机、燃油发电机组、风力设备、水力设备、太阳能设备、包装机械、牵引机械不予补贴。
(二)按农机化司的“通知”精神,地方可以自选10个品目的其他机械纳入中央财政补贴范围,我省确定以下10个品目的机械纳入中央财政补贴范围,除25马力以下轮式拖拉机今年不新增产品外,其它9个品目均纳入我省2009年的非通用类机械选型范围。名单如下:
1. 背负式谷物联合收割机
2. 自走轮式谷物联合收割机(全喂入)
3. 稻麦脱粒机
4. 碾米机
5. 榨油机
6. 25马力以下轮式拖拉机(2009年不新增产品)
7. 整体温室
8. 颗粒饲料机
9. 沼气灶
10.秸秆气化设备
(三)其他
1.2009年我省不新增耕整机(含微耕机、田园管理机、8马力以下手扶式拖拉机、起垄机)及25马力以下轮式拖拉机生产厂进入补贴目录。
2.对已进入我省2008年补贴目录的耕整机(含微耕机、田园管理机、8马力以下手扶式拖拉机、起垄机),本年度内在我省的销售量(以我局的报账统计资料为准)不足300台的,取消2009年度补贴申报资格。其余已经入选我省2008年购机补贴目录的产品可以不重新申报,只需提供产品的推广鉴定证书,推广鉴定证书在2009年12月31日前有效的,自然入选我省的2009年购机补贴目录。
3.2008年已入选的产品进入2009年目录时,如果要提高销售价格,按以下要求办理:
(1)耕整机(含微耕机、8马力以下手扶式拖拉机、起垄机)原则上不允许提高价格。
(2)其他产品涨价原则上不允许超过5%。涨价幅度在3%(含3%)以内的可以不上报申报材料,只商谈价格;涨价幅度在3%以上至5%的,按新参选企业的全部要求办理。
二、选型谈判的分组安排:
第一组,组长:曾万里,负责机具范围:种植施肥机械、收获机械、收获后处理机械、农产品加工机械(含修剪机械)、设施农业设备。联系电话:0851-5958815,13885150209。
第二组,组长:赵昌秀,负责机具范围:动力机械、排灌机械、畜牧水产养殖机械、田间管理机械(不含修剪机械)。联系电话:0851-5972507,13608577502。
第三组,组长:唐勇,负责机具范围:耕整地机械、农村能源设备、农田基本建设机械、其它机械。联系电话:0851-5980240,13985183064。
各组负责本组范围内通用类机具的运费确定、非通用类机具的选型谈判及2008年已入选“目录”不需再次申报的非通用类产品价格的更改申报。
三、新参选企业的资质要求
新参选企业必须具有一定的生产规模,固定的生产场所和相应的生产设备,企业的注册资金不能低于人民币100万元,生产农业机械的历史不能低于2年。
另外,由于我省只对省农机局进行过资格审定的经销商报账,不对生产厂报账,所以新参选企业入选目录后必须选择有经销购机补贴产品资格的经销商代理产品。
四、时间进度及地点安排:
(一)时间安排:
2008年12月15日开始报名,25日下午6点截止(若超期,视为企业自动放弃参选资格)。企业报名时需提供“申报书”要求的全部材料(一式两份),申报材料可以邮寄或委托经销商送达。企业报名后,对首次参加机具选型的生产企业的生产能力、财务状况、技术能力、资信等方面进行资格审查,符合要求的企业才能参加机具选型。对不合格的企业我们会电话通知。
2008年12月26日, 12月29日至31日共4天进行选型谈判(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生产企业可以委托经销商(需委托函)前来谈判,过时不予受理。
(二)地点安排:申报材料交付及谈判地点:贵阳市延安西路242号、贵州省农机推广总站(贵州省农机局四楼),邮编:550003。食宿由各厂商自行解决。
五、其它
(一)企业在上报“申报书”时,有关资料须全部盖红章,第三方的相关证明及证书可以是复印件(也须加盖企业红章),但谈判时营业执照、推广鉴定证书、检测报告等相关证明及证书必须携带原件查验,否则一律不予受理。
(二)请入选部选型的通用类产品的厂商在部的通用类目录发布后的10日内主动前来我局商谈运价,过时不候。
(三)企业的申报材料如有虚假或伪造,5年之内禁止该企业全部产品进入我省补贴目录,并且该企业已经进入目录的产品也一并取消补贴资格。
(四)本公告由贵州省农机推广总站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 0851—5953460、7807928 联系人:许劲松
贵州省农机局
二00八年十二月十五日
附表:贵州省2009年农机购置补贴产品选型范围
1.耕整地机械
1.1耕地机械
1.1.1铧式犁
1.1.2翻转犁
1.1.3圆盘犁
1.1.4耕整机(水田、旱田)
1.1.5微耕机
1.1.6田园管理机
1.1.7浅松机
1.1.8深松机
1.1.9机耕船
1.2 整地机械
1.2.1钉齿耙
1.2.2弹齿耙
1.2.3圆盘耙
1.2.4滚子耙
1.2.5驱动耙
1.2.6起垄机
1.2.7镇压器
1.2.8合墒器
1.2.9灭茬机
2.种植施肥机械
2.1播种机械
2.1.1条播机
2.1.2穴播机
2.1.3异型种子播种机
2.1.4小粒种子播种机
2.1.5根茎类种子播种机
2.1.6免耕播种机
2.2育苗机械设备
2.2.1 秧盘播种成套设备(含床土处理)
2.2.2秧田播种机
2.2.3种子处理设备(浮选、催芽、脱芒等)
2.2.4营养钵压制机
2.3 栽植机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