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四季分明,农业产业众多,是一个农、林、牧、渔各业全面发展的综合性农业区域,客观上对农机化要求更高更全面。自2016年原农业部批复同意我省创建农业“机器换人”示范省以来,我省紧紧围绕高效生态农业发展,加快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走出了一条优质、高效、富有浙江特色的机械化全面发展路子。2018年全省水稻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78.9%,茶叶从生产到加工基本实现全程机械化,食用菌基质加工、菌包装袋、灭菌、液体接种机械化水平近80%,年出栏3000头以上规模养猪场的自动化喂料系统覆盖率近70%,果菜生产的耕作、排灌、植保等通用环节实现机械化。具体汇报如下:
一、抓关键,提升发展水平
结合各产业生产环节机械化装备及应用情况,确定了我省十大主导产业机械化关键环节31个,并紧扣关键环节机械化,全面提升产业机械化水平。一是由水稻向其他主导产业拓展。在巩固提升水稻等产业机械化水平基础上,抓住果蔬茶菌、畜牧水产等的育苗、移栽及采收、产后加工、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环境控制等关键环节,提升机械化水平。二是由平原地区向丘陵山区发展。在大力推进耕作、田园管理等通用性机具应用的基础上,引进丘陵山区适用机具,如山地轨道运输机,彻底改变农资上山、农产品下山肩挑人扛局面。三是由机械作业向智慧农机发展。制订设施大棚团体标准,推广控温控湿、智能施肥、物联网设备等智能化农机装备应用,初步统计,全省实现设施栽培面积415万亩。
二、抓政策,强化财政支持
我省积极争取财政支持,研究创设相关配套政策,保障农机“机器换人”拓面发展。一是累加补贴政策。对纳入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范围且又是我省农业生产急需的农机具进行累加补贴,如秧苗移栽机,补贴比例从不足30%提高至50%。二是新产品政策。积极抓好中央农机新产品试点工作,全力创设我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将安全可靠、先进适用、推广前景好的农机装备纳入补贴,3年累计使用中央、省级新产品补贴资金8245.5万元。三是“以奖代补”政策。对农机化工作成效突出的县,在下达省级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时给予倾斜支持,鼓励地方创新性发展农机化工作。四是首台套政策。鼓励地方出台政策,扶持引进研发新机具装备,个别县市的补贴比例高达80%,极大推动了先进机具试验示范推广。五是保险政策。推动各地将农机具保险保费补贴列入财政支持范围,全省共70个县(市、区)开展农机具保险业务,2018年投保农机具7702台套,保障额度14.4亿元。
三、抓示范,打造标杆样板
在示范样板打造上,牵牢农业“机器换人”示范工程创建这一“牛鼻子”,充分发挥样板在引领机械化全面发展方面的带动作用。在制定综合性农业“机器换人”示范创建规范、评价办法的基础上,出台农业主导产业“机器换人”示范县评价办法,建立“机器换人”示范创建评价体系。同时积极引导地方从成熟的机具装备入手、从薄弱环节切入、从条件好的地方起抓、从点上推开,循序渐进推进“机器换人”。3年累计建成省级示范县12个、示范乡镇115个、示范基地334个,其中水稻示范基地178个,其他主导产业示范基地156个(果蔬59个、畜牧34、茶叶33个、其他30个)。
四、抓服务,促进区域发展
发展农机社会化服务,培育壮大农机合作社,优化服务主体区域布局,引导服务主体开展横向联合、纵向协作,延伸服务链,拓展服务面,创新服务模式。全省现有农机合作社1553家,省级以上示范社251家,“2+N”(“2”即作业、维修功能,“N”即培训、销售、产后加工等功能)农机综合服务中心135个,植保飞防组织26家。以农机社会化服务为纽带,实现了小农户与现代农业的有机衔接,如我省的康绿蔬菜专业合作社,立足西兰花全程机械化生产,辐射带动蔬菜基地面积2.2万亩,促成区域农机化水平整体提升。
同志们,推进农业机械化全面发展,我省仅做了一些探索,还有不少困难和问题。下一步,我们将以贯彻国务院42号文件及本次会议精神为契机,认真学习借鉴兄弟省的好做法,进一步加大农业“机器换人”,推动我省农业机械化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