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黑龙江省农业农村部门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放管服”改革的部署要求,以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原则,以出活力、出公平、出效益为目标,切实规范权力运行,提高办事效率,积极打造农机化转型升级良好发展环境。
一、坚持能放尽放,让审批减少、效率提升
我省把农机系统权力下放作为一场“刀刃向内”的自我革命,努力做到“应放尽放”。一是认真梳理。全面系统依法对原有34项行政权力进行认真梳理,清理、完善了8项审批、认证和处罚权。制定了全省农机系统行政权力标准目录,明确省级行政权力2项,市(地)级行政权力28项,县(市、区)级行政权力32项。二是放权基层。下放了现代农机合作社建设审批权、农机驾校和培训班资格认定权,使农机作业服务组织和农机技能培训机构更加符合基层需求。目前全省农机驾校93家,有力保障了农机操作人员学技术的需求;从事各类特色种养业的农机合作社达370家,占全省总量的25%。三是简化流程。优化了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业务及其驾驶证申领业务办理,颁布了《黑龙江省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安全技术检验管理办法(试行)》,将人工检验由48项减少为26项,将设备检验由5项减少为3项,取消了环保部门为监督管理主体的烟度检验和噪声检验,取得了农机安全生产有保障、群众办事时间明显减少、基层工作效率明显提高的综合效果。
二、优化服务手段,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我省通过简化办事流程、“互联网+政务服务”等多项措施,积极推进“审批不见面”和“办事不求人”。一是推进“互联网+农机监理”服务。开发应用农机监理执法终端手机APP,运用信息化手段开展农机事故快报、行政处罚文书制作、年度检验现场记录及上报等工作,实现一个终端多项业务快办快结。全面推进农机送检下乡,将农机检验、落户、办证等业务送到乡镇、村屯、田间和有机户家中,极大提高了群众获得感。二是推行“互联网+农机鉴定、归档”受理。开发了农机鉴定网上申报系统,实现了网上申请、受理、审核、发证和注册管理,减少了企业跑路,提高了鉴定效率。积极推进补贴机具网上投档,便利企业网上自主投送信息,便利专家组集中网上审核,切实减轻了企业负担。三是推行“互联网+农机作业”核定。从2014年开始,通过农机管理平台,利用信息化和人工智能手段,全面实现了深松等作业补助面积和质量的智能化监测,做到了农机作业补助面积核实“不求人”,有效堵截了骗补漏补问题发生。
三、加强监管指导,让发展环境更优、群众更满意
我省坚持放管结合,以放促改,以改促服,努力做到简政不减责,放权不弃管。一是强化在用农机质量监管。针对省级推广鉴定获证产品加强“两随机,一公开”,对2016年19个企业的23个获证产品进行了一致性检查;印发《拖拉机质量调查实施方法》和《关于开展现代农机合作社采购的农机产品进行质量认定的通知》,对26个县的129个现代农机合作社的3600台机具进行了质量调查,并通报结果,促进提高了企业的质量意识。二是完善农机化管理制度。印发《黑龙江省现代农机合作社农机安全与机务管理规定》《黑龙江省现代农机合作社管理暂行规定》《黑龙江省现代农机合作社农机装备报废暂行办法》和《黑龙江省现代农机合作社农机装备置换暂行办法》,进一步放活农机合作社经营自主权,全省1481个农机合作社在我省现代农业建设中的地位更加彰显、作用更加突出。三是提升人员素质能力。适应农机“放管服”改革要求,对近2000名农机管理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努力打造懂技术、会管理、爱农机的骨干队伍。推广新的机务管理模式、安全生产制度、标准和管理方法,指导农机作业服务组织建立了2000多套安全与机务管理台账,制作悬挂2900余块机务管理标准化制度图板,有效保障了机具技术状态。
下一步,我们将以贯彻国务院42号文件为主线,进一步做好农机化管理“放管服”改革工作,充分释放各类经营主体发展农机化的活力潜力,为推进农机化转型升级创造更优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