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行业标准《农业机械分类》培训班举办


来源/作者:总站科技标准处  日期:2021-12-23【字体: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为推动新版《农业机械分类》标准全面实施应用,全国农机标委会农机化分会于12月21日至22日通过视频方式举办农业行业标准《农业机械分类》培训班。全国农机标委会农机化分会主任委员、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总站党委书记刘旭出席培训班并讲话。

刘旭指出,农业机械化标准是指导农业机械化生产的重要技术基础,是评价农业机械化水平的重要技术依据,是各级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依法行政的重要技术支撑,是促进农业机械化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技术保障。“十四五”时期,农业机械化标准化工作要学习贯彻《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十四五”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国家标准体系建设规划》,全面落实农机装备补短板工作推进会议要求,紧紧围绕农业农村部“十四五”三农工作“保供固安全、振兴畅循环”的工作定位,聚焦全力推进农业机械化向高质量发展,加强标准体系建设,提高标准制修订质量,推动标准贯彻实施,为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向全程全面和高质量发展提供重要技术支撑。他强调,《农业机械分类》是一项重要的农业机械化基础标准,适用于农业机械化生产管理服务活动中对农业机械的分类及统计。《农业机械分类》自发布以来,在农业机械的试验鉴定、技术推广、作业服务、安全监理、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和统计等方面得到广泛应用,在我国农业机械化管理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他要求,各有关部门要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要求,充分认识《农业机械分类》标准的重要性,全面、系统、准确把握标准内容和要求,认真细致做好农机试验鉴定、质量认证等相关工作衔接,确保新旧版本标准平稳过渡、便利实施。

培训班邀请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总站、北京市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推广站、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技术推广中心、总站海洋捕捞与养殖机械专业站、四川省农业机械鉴定站等单位8位专家授课,介绍了新版标准修订变化情况,讲解了种植业机械、畜牧业机械、渔业机械、农产品初加工业机械、农用动力等通用机械的分类方法和具体品目涉及的典型产品。

培训班共培训农机化管理部门、鉴定机构、推广机构、生产企业相关人员400余人,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四川、甘肃等多地相关单位组织了集中学习。

通过培训,学员们深刻理解了农业机械的内涵,全面了解了新版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系统掌握了新版标准的实施要求,为科学划分农机产品的品目归属,确保全国范围内统一理解、规范实施,做好后续有关工作衔接过渡奠定了扎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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