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河北省财政厅获悉,为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按照国务院决策部署,中央财政日前下达河北省第二批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4.98亿元。6月10日前,各县(市、区)将通过“一卡(折)通”方式,将一次性补贴发放到实际种粮农民手中。
此次一次性补贴发放对象仍为实际承担农资价格上涨成本的实际种粮者,具体包括利用自有承包地种粮的农民,流转土地种粮的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民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及开展粮食耕种收全程社会化服务的个人和组织。国有农场、中国融通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等省内各农场比照所在地农户享受一次性补贴政策。
对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事关我省农民群众切身利益和国家粮食安全大局。省财政厅要求,各级政府及财政、农业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实施方案,做好补贴发放各项工作。要规范发放流程,通过事前现场抽查审核、事中随机抽查、事后专项核查、大数据辅助核对等,强化补贴资金的审核和监管,及时发现并纠正补贴发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对于骗取、套取、挤占、挪用或违规发放等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