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8月21日,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技术开发推广总站在内蒙古自治区召开《农机安全执法业务工作规范》审定会,组织有关专家审定《农机安全执法业务工作规范》,研讨《农业机械事故处理工作规范》。
为进一步加强农机安全监管法规建设,规范执法行为和事故处理工作,总站组织起草了《农机安全执法业务工作规范》和《农业机械事故处理工作规范》。两个工作规范的起草主要依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和《农业机械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紧扣工作实际,对规范工作程序和工作要求有重要的作用。
《农业机械事故处理工作规范》对《农业机械事故处理办法》进行了细化,规范了农机事故处理程序,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抢救受伤人员,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
《农机安全执法业务工作规范》旨在进一步指导农机安全执法人员开展执法工作,规范执法行为,统一行政处罚裁量尺度,保护当事人和执法者的合法权益,树立农机安全执法的良好行业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