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财政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申请免征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许可考试费》的函》进行了函复。同意在保留该项收费项目的基础上,对报名参加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许可考试的考生暂免收取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许可考试费。组织实施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许可考试所需经费纳入所在县(市、区)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预算,由同级财政全额保障。
此次免收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许可考试费是省农业农村厅立足本省实际,积极调整适应新职能、新要求,主动入位、担当作为、狠抓落实,在减轻农民负担方面的又一重大举措,对于推进山东新农村建设,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