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农机化司“三秋”农机安全生产专项督导检查组在内蒙古自治区开展督查


来源/作者:内蒙古农机监理站  日期:2020-10-23【字体: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按照《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关于开展“三秋”农机安全生产专项督导检查的通知》工作部署,由农业农村部农机鉴定总站、农机推广总站姚春生副站长、白艳研究员组成的农业农村部督查组,于2020年10月11日至14日对内蒙古自治区农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督导检查。自治区农牧厅赵永华副厅长、农机监理站杜杰站长、黄俊霞副站长等陪同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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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督导检查期间,督查组分别听取了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巴彦淖尔市农牧局的农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情况汇报;先后在包头市东河区、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杭锦后旗、五原县,深入内蒙古华禹农牧机械有限公司、达丰农机农民专业合作社、金庄农机合作社、乌兰图克镇东兴村、新华镇民乐村、杭锦后旗农机监理站业务大厅、益农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金润农牧专业合作社、沙海镇向阳村、内蒙古大博金田机械有限公司、套海镇锦旗蒙古族新村等,农牧业机械生产及农牧业生产、监管工作第一线,对农牧机械设备制造生产车间、机具设备存放场地、农机深翻整地作业现场、葵花机收作业现场、农机监理业务大厅、养殖业机械化作业区等主要农牧业机械化作业环节、重点作业场所、重要工作保障环节等进行了督查。督查中,就农机生产经营组织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农机安全技术状况保障情况、农机驾驶人安全教育开展情况、农机监管机构的农机监理业务办理、安全宣传、事故处置开展情况等重点安全节点进行重点检查、督导。督查同时,与自治区农牧厅、自治区农机监理站、包头市、巴彦淖尔市农牧局、农机监管机构、包头市东河区、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杭锦后旗、五原县政府、农牧局、农机监管理机构等部门、单位的领导和相关人员进行了座谈、交流;查阅了农机监管机构和农机合作社等单位、组织的安全管理、安全教育等工作开展情况档案、记录。

  督查组对内蒙古自治区的农机安全生产现状和监管工作开展情况给予了充分肯定;反复向有关单位、组织和相关领导、工作人员强调:农牧业生产单位和组织一定要落实好农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保障措施,对农牧业生产重点环节和作业场所,要根据不同生产作业季节、不同作业内容、不同作业机械,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始终紧绷安全生产这根弦;要做好机械维护、保养和安全检验,确保机械技术状况安全;驾驶人员要牢固树立安全意识,不疲劳操作驾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制度,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农作物及牧草拉运、机械转移过程要严格遵章守法,严禁无牌无行驶、无证驾驶、违法载人、超载超限,确保生产作业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农牧业主管部门、农机安全监管机构和综合执法机构要依法依规做好安全宣传教育和安全检查、执法力度,消除事故隐患;对于在日常监管和检查过程中发现工作问题,要提出解决方案和具体措施,探索从根本上保障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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