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部署春耕备耕农机安全生产


来源/作者:农村新报  记者肖敏、通讯员陈鹏宇日期:2021-03-09【字体: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3月4日,湖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春耕备耕期间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全省各地农机部门结合当前春耕农忙作业生产,压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农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加强农业机械安全技术检验、加强农机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全力保障全省农机安全生产。

《通知》提出,各地要充分认识加强春耕期间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认真落实农机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原则上,安全生产工作随农机监理机构转隶而转移,安全生产责任随职能划转而划分。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加大巡查力度,严查严管,切实压实农机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机大户等生产经营者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

各地要充分利用网络、广播电视、微信短信等平台,大力宣传农机安全法律法规和操作维修知识;要以农机专业合作社为重要依托,开展农机事故警示教育,组织农机手开展现场培训,引导机手做好机具检修和保养工作,确保农机手和农机具以良好的技术状态投入春季农业生产;要强化驾驶员培训与考试,拓宽培训渠道,规范考试程序,严格考试标准,切实提高农机驾驶操作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

在农机安全技术检验方面,《通知》明确,各地要切实加强农业机械安全技术检验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工作力量,制定实施方案;要严格执行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安全技术检验规范,重点加强对制动、转向、灯光、反光标识和防护装置等安全关键部位的检查,同时将检验结果录入农机安全监理信息系统;要积极争取财政支持,实施拖拉机“亮尾工程”,拖拉机运输机组应灯光齐全并粘贴反光标识,鼓励其他上道路行驶的农业机械粘贴反光标识或插挂反光警示旗;要结合本地实际,创新农机安全技术检验方式和途径,积极探索由乡镇承担安全检验、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推进就地进行安全技术检验,提高农机检验率。

《通知》还提出,要切实加强农机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组织执法人员深入农田、场院和农机合作社等场所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要建立健全同公安、应急联合执法常态机制,开展以变型拖拉机为重点的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要不定期在城乡结合部以及通往农田、建筑工地、农贸市场等的主要路段设卡排查,严厉打击拖拉机无牌、假牌、套牌、逾期未检验及其驾驶人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


添加人:曾鸣 内容审核:朗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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