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盘锦市盘山县精心铸造特色现代农业新品牌


来源/作者:辽宁省  李国韬日期:2021-03-17【字体: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十四五”期间,盘山县将再度发力,积极推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优化调整,加快构建新型特色农业经营体系,深入推进农业发展模式转变,大力发展优质安全农产品,努力走出一条技术先进、产业高效、产品安全、集约节约、环境友好可持续的新型特色农业现代化高质量发展道路,进一步提升盘山特色现代农业品牌影响力。 

  做强特色新型优势农业 

  未来五年,盘山县将重点构建“种--加--贸--旅”一体化循环经济产业链,建设规模化、产业化、专业化、特色化、绿色化的农产品循环经济产业集群。 

  构建特色农业产业链,建设绿色农业示范区。进死一步优化稻米、河蟹、碱地柿子、草莓、葡萄等特色优势农业生产布局,推进优势产业向优势产区聚集,建设盘山优势“独一份、特别好、好中优”特色农业种植带,打造国内外具有一定影响力的稻米、河蟹、碱地柿子、草莓、葡萄等特色品牌,促进特色优势农产品研发、种养、生产加工、专业物流、旅游消费相互整合,构建特色生态农业生产和服务体系。 

  鼓励发展郊区都市型现代农业,推进旅游、人才、科技等元素植入农业,构建郊区都市型农业休闲圈。重点发展绿色有机无公害设施农业,观光农业,以特色农产品综合开发利用项目带动特色度假民宿、共享农庄等新型业态发展,打造集采摘、农场养殖、加工、捕捞等体验式、参与式郊区都市型农业休闲生活场所、现代都市绿色有机农产品生产生活生态融合发展为主题特征的农业特色小镇群。鼓励建设一批成本低、要素全、开放式的众创空间,积极创建国家现代农业庄园,大力扶持乡村旅游创客基地、旅游民宿等新农村旅游社区发展。 

  实施品牌强农计划。发挥“中国好粮油”、“辽宁好粮油”、“中国百强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河蟹)、国家级健康养殖示范县等盘山县特色品牌优势,建立与国际标准和行业标准接轨的质量标准体系,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实现产前、产中、产后各环节胡标可依。引导基地、协会、加工企业争创国家知名品牌,积极开展绿色、有机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培育生态蟹田大米等特色品牌。建立农业品牌建设以奖代补机制,加大农产品品牌宣传推介力度,挖掘品牌经济效益。到2025年,盘山大米名优品牌产品占有率达到80%以上,盘山河蟹品牌经营率占比达到70%以上。 

  提升农产品安全保障能力 

  未来五年,盘山县在稳定粮食种植面积89.2万亩的基础上,实施粮食高产工程,推广先进适用农业技术,确保“十四五”期间粮食总产量保持在每年10亿斤以上。 

  稳定粮食整体产能。严格落实粮食安全生产责任制,把稳定发展粮食生产作为现代农业建设的首要目标,严格保护耕地,稳定粮食播种面积。积极开展粮食高产创建活动,提高粮食整体生产能力。大力发展优质水稻和专用玉米,提升粮食作物优质品率。加快发展现代粮食加工,提高粮食生产综合效益。认真落实国家强农惠农政策,提升农业装备水平。继续深化农业科研体制改革,加速农业科技成果转化。 

  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建设,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加强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证,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助力创建盘山农业品牌。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实行严格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制度、召回制度、市场准入和退出制度,进一步完善农业标准体系,加大农产品注册商标和地理标志保护力度。 

  加强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完善灾害防控体系建设。同时,强化农业信息化建设。 

  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 

  “赋予家庭经营新内涵,重构农业经营主体,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培育新型职业农民,鼓励规模化与集约化经营,提高农民适应市场经济的能力,提升农业的市场竟争力和抗风险能力。”这是未来五年盘山县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的主攻方向。 

  引导农业适度规模经营,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农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流转,解决承包地块细碎化问题,发展多种形式的规模经营。 

  发展新型衣业经营主体,实施农民创业、能人带动、返乡创业计划,引导农民创办家庭农场林场、农民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快构建以公共服务机构为依托、合作经济组织为基础、龙头企业为骨干、其他社会力量为补充,公益性服务、经营性服务和自助合作性服务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创新农产品流通方式,积极构建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实施农业互联网工程,大力提升农业信息化水平。


添加人:李国韬 内容审核:朗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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