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成效显著


来源/作者:浙江农业农村厅  日期:2019-11-06【字体: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近年来,浙江省标本兼治,全力推进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向集中处理、工业化处理、多方监管转型,率先在全国建成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养殖环节和屠宰环节无害化处理相关政策得到有效落实,成效明显。

一是无害化集中处理体系基本建成。全省建成无害化集中处理厂42家,覆盖64个县(市、区),占全省总县数72%,21个未建成处理中心的县(市、区)实施跨区域联动处理。部分未建成的县(市、区)建立区域性公共处理窑作为集中处理体系的补充。

二是全面推进无害化处理长效运行机制。在全力布局建设收集暂存点、组建收集队伍、配备收集车辆和消毒设施配备的同时,加大力度推进生猪保险联动等多方监管机制建设,对未建设的县(市、区),落实跨区域委托处理机制和监管对接制度,提高了无害化“统一收集、集中处理”覆盖面。目前全省共建成死亡动物收集暂存中转点2000多个,配备收集服务人员和小型收集车辆。

三是全力落实无害化处理补助政策。我厅联合省财政厅出台了养殖场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政策,在落实国家补助政策的基础上,将该政策扩大到50头以下统一收集处理的散养户,并切实强化无害化处理补助资金的监管。目前,我省所有养殖的县(市、区)均实施了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政策,30多个县区出台养殖环节其他病死畜禽收集补助政策。


添加人:董玉玲 内容审核:朗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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