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巨野县积极探索农机合作社“土地流转”新模式


来源/作者:巨野县农机局    张仰光 邹爱芝日期:2019-06-21【字体: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为加快农机合作社规范化建设步伐,巨野县农机部门积极探索农机服务产业化发展的新思路,将土地适度流转纳入合作社“规模化经营”的重点发展目标,通过宣传发动、科学指导、典型示范等措施,按照“租赁、承包、托管、合同、订单”等方式,加快推进农机服务产业化,积极唱响农机合作社“土地流转”序曲。

独山镇曹楼村现有人口1200余人,土地面积2100亩,农户460户。自2018年以来,曹楼农机合作社社在县农机部门的协调下,与350户农民签订了土地流转托管合同,今年“三夏”过后,剩余的90余户正在陆续签订合同,“土地托管”逐步受到农民群众的广泛认可。  在曹楼农机合作社“土地流转”合同签订现场 ,前来签订合同的仲从玉告诉笔者:我以前不愿意参加土地流转托管,不是认为这种模式不好,主要是担心他们所宣传的好处能不能真正落到实处。再一点就是别人都把土地流转托管了,我的这点地不好种,特别是今年麦收期间,我真的作难了,合作社托管的土地全部种植的是新品种小麦,成熟时间早,收获期集中,为了保证“订单”作业任务的及时完成,合作社的收割机也没办法帮我收割,而别的收割机因为面积小也不愿意来,最后还是合作社帮我收割的。通过这几年的观察,让我真正看到了土地流转托管的好处,见到了利益,吃下了“定心丸”,我把土地流转给合作社按比例“分红”,不用操心“种地”的事了,和儿子一块外出打工,一年能挣6—7万元,加上“分红”的收入,一年的总收入近10万元,真是划算。

实施土地流转、全程托管服务,既解决了农民群众种地难、收获难的问题,又解放了农村剩余劳动力,同时,通过实施集约化经营,减少了作业环节、节约了生产成、提高了土地利用率,经济和社会效益效益十分显著,“土地流转”已逐步成为现代农业发展的新趋势。今年以来,全县117家农机合作社共签订“土地流转”合同6.8万亩,其中“全托式”土地流转合同5.6万亩,目前,合同签约活动正在扎实有序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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