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沂水县“合作社”+“基地”+“农户”发展高效农业


来源/作者:沂水县农业农村局  沙泳君日期:2020-09-15【字体: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为统领,以增加村集体收入、实现农民共同富裕、促进农村经济持续发展、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为目标,以农村集体资产、资源、资金、技术、信息等要素有效利用为基础,在严格经过四议两公开程序、充分征求民意的基础上,由泉子崖村党支部领办的沂水县泉子崖中药材专业合作社于2020年2月28日成立。该社日常运转严格坚持以村党支部为核心,主要从事中药材种植,销售及生产经营相关技术信息服务,拥有中药材种植面积780亩,全自动喷灌300亩,主要种植板蓝根、丹参、黄芩、白术等畅销药材为主,通过“合作社”+“基地”+“农户”的基地销售模式,有效促进现代高效农业发展。

  合作社自成立以来,在富官庄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镇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服从和服务于全镇经济,合作社紧紧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这一目标,全力做好“现代高效农业”大文章。 

  一、党建引领,合理确定经营范围。沂水县泉子崖中药材专业合作社在党支部的带领下,致力于为广大种植中药材社员提供质优价廉中药材种植种子、种植技术指导及中药材产品的购销。

  二、多措并举,维护社员合法利益。一是制度保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规定,合作社在注册成立时制定了分配制度。参加盈余分配的人员为持有本社成员证的成员;二是资产清查,合作社在进行年终盈余分配工作前,做好资产清查、准确核算全年的收入、成本、费用和盈余,清算财产和债务;三是对合作社盈余进行分配,公积金按照20%的比例提取,用于弥补亏损、扩大生产或者转化为成员的出资,公益金按照盈余5%的比例提取主要用于合作社成员技术培训,公益事业及福利等开支,将可分配盈余60%按照成员与本社的交易量比例返还,40%按照成员账户记载的出资额、公积金份额以及本社接受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和他人捐赠形成的财产平均量化到成员的份额进行分配。入社不满一年的成员,根据成员实际出资、入社时间,按比例按时间段进行分配。 

  三、采取“五统一措施”,不断提高合作社工作效率。在党支部领办合作社的基础上,合作社下设办公室、财会办公室、技术办公室、收购及培训办公室等,并配备现代办公设备,为社员统一生产资料,统一采购良种、有机肥料,统一引进技术,统一开展技术培训、交流和咨询服务, 统一收购、加工和销售,提高了合作社工作效率,为农民增收、农业增效、村集体经济收入发展壮大提供了有力的基础保障。

  目前,合作社正在稳步扩大种植基地面积,积极引进新品种,新建深加工场地一处,并新上设备一套,有力的推动中药材的质量、加工迈上新台阶,更好的带动整个中药材产业的发展,对农民的增收起到有力的推动作用。预计今年将转移农村劳动力85人就业,通过提供良种、储藏等销售环节,可为周边农民增收80万元。 

  富官庄镇泉子崖村坚持以党建引领村集体经济发展,切实增强了村党支部组织力、凝聚力,实现村集体经济稳定增收和村民收入较大幅度增长,不断密切党群关系,不断形成党群发展合力。通过合作社的示范带动作用,有效促进各中药材由单一生产向多方面发展,同时通过深加工增值,加速了合作社规模化、产业化发展,实现集体增收、农民受益、商家满意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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