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临沂市郯城县农机中心坚持“量质”并举的原则,重点培育、扶持、引导好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壮大,实现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科学发展、规范发展。
一是狠抓建章立制。按照示范(规范)社标准,帮助在建、待建的农机合作社科学制定建设规划和合作社章程。同时按照“五有”标准:即有完善的基础设施、有良好的运行机制、有健全的财务制度、有较大的服务规模、有显著的综合效益,加强规范化建设指导。加强对农机合作社经营管理、信息和技术应用的指导,促使合作社做到依法经营,规范运作。
二是抓好示范带动。采取参观学习、现场会、宣传报道等多种形式,宣传和总结农机合作社的典型经验,鼓励和支持种粮大户、农机大户组建农机专业合作社。大力培育发展运行良好、财务规范、建设规模大、服务能力强、综合效益高的示范合作社,以仲山、光明等农机作业服务专业合作社样板典型,广泛宣传先进经验,引导全县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快速健康发展。
三是加大扶持力度。积极争取各级政府的重视支持,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扩大农机专业合作社合作社收益范围。对创建全国或省级示范社的农机专业合作社,在政策扶持、项目安排、技术支持等方面予以倾斜。同时利用农机具购置补贴资金,加大对合作社成员购买农机具的补贴标准,优先安排农机推广项目由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承担。
四是强化指导服务。主动与相关部门、农机生产企业协调沟通,帮助农机专业合作社解决工商登记、资金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向农机专业合作社提供政策动向、农机作业需求等重要服务信息,加强对农机专业合作社维修、财务人员培训,切实提高合作社运行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