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流转土地有了“交强险”,农民吃上 定心丸


来源/作者:单县农业农村局  孔爱丽、张钦 日期:2021-08-05【字体: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菏泽市单县位于鲁、苏、豫、皖四省八县交界处,辖18个乡镇,4个街道办事处,1个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1个浮龙湖生态文化旅游开发区,509个村(居),2456个自然村数,总面积1702平方公里,总人口127.5万人,其中农村户籍人口109.8万人,耕地总面积168.8万亩,基本农田150.4万亩。2020年底,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面积77.14万亩,占耕地总面积的45.83%。

  一、土地流转加速,租金难题显现

  近年来,随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推进,农村土地经营权大量流转,流转面积逐年加大,但是受农村土地制度缺陷、经济波动、自然灾害等外源性风险因素和流转客体、主体等内源性风险因素影响,出现了土地流入方资金周转困难,农民得不到土地租金的现象。

  这种现象并非个例,有很多农民外出打工前,将家里的土地流转出去,有的经营主体受各种因素影响经营不善甚至亏损,导致土地流出方租金难收、收不全、收不到,农民权益得不到保障,流转协议非正常性中止,是土地流转过程中无法回避的问题。

  二、防范失约风险,探索保障新形式

  为有效解决土地流转之后农民的租金保障问题,保障农户权益,防范土地流转中的失约风险问题,单县专门组织人员到江苏省海门市,对农村土地经营权履约保证保险工作进行考察学习。在充分借鉴江苏省海门市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单县当地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印发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履约保证保险试点工作方案》。

  方案明确了投保人为土地经营权流入方,被保险人为土地经营权流出方,保险金额按照土地经营权流转年租金确定,保险费率为土地经营权流转年租金的3%,保费由流入方承担,县财政每亩10元进行补贴。约定“在保险期间内,土地经营权流入方未按照与土地经营权流出方签订的《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履行支付租金的义务,对于土地经营权流出方因此产生的直接经济损失,保险人按照约定承担赔偿责任”。2019年10月11日,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菏泽市分公司开出了《土地经营权流转租金支付履约保证保险保险单》第一单,开创了全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履约保证保险工作的先河。目前,已有56家经营主体办理了土地流转履约保证保险。

  三、农民吃下定心丸,信用链条更牢固

  提到土地经营权流转履约保证保险,单县高老家乡韦洼村村民韦安启高兴的说:“有了这个保险,这下真的是吃了定心丸,我们村民的利益真正得到保障,也更愿意把土地流转出去,而且再也不用担心土地流转的租金打水漂了。”

  韦洼村支部书记韦统贵表示,“在没有开展土地流转履约保证保险工作之前,村里一直担忧土地流转租金的问题,也不敢放开组织村民流转土地。现在有了土地流转履约保证保险,村里成立了党支部引领的土地股份合作社,村民将1356亩承包土地,以保底金每亩800元入股到村党支部领办的合作社。同时,村里利用县土地整理项目对入股土地进行统一整平,土地种植面积达到1483亩,然后以每亩1000元的价格出租给济南的一家公司搞特色产业种植,并由种植公司给土地交了土地流转履约保证保险”。韦统贵自豪的说“以后再也不会为土地流转租金担忧了,又可以把更多的精力放到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了”。

  “虽然这项保险是在保障农民的利益,但是对于合作社来说也是一件好事。”单县秋园粮食种植专业合作社理事长陈令银说,“我们合作社流转土地四百多亩,以前总担心,村民觉得土地流转的收入不稳定就不租了,农户若是到期收地,我们投入的基础设施就打了水漂。现在有了保险,村民的利益得到保障,我们也可以无后顾之忧的放开手发展。”

  土地经营权流转履约保证保险作为服务“三农”的创新手段,缓解了土地流转双方彼此不信任的问题,小农户的租金收入得到保障,流转积极性得以激活,规模经营业主更容易实现产业化经营。下一步,单县将继续推进土地经营权流转履约保证保险工作,促进土地经营权流转行稳致远,推动农业现代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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