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溧阳市出台2019年度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方案


来源/作者:  日期:2019-06-26【字体: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方式改革,优先保证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所需机具,满足助力脱贫攻坚、支持农业绿色发展机具的补贴需要,确保按江苏省购机补贴政策规定做到应补尽补。

  根据江苏省农业农村局、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8—2020年江苏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苏农机行〔2018〕6号)和《关于做好2019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工作的通知》(苏农机〔2019〕11号)文件精神,溧阳市结合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实际,制定了工作方案。

方案从三个方面进行了阐述:一是操作说明;二是资金使用;三是工作职责。操作说明中从补贴执行时间、补贴对象、补贴标准、补贴范围、补贴机具、补贴流程进行了规范。明确了县、乡两级农机、财政部门和购机者、供货单位的工作职责。并成立了由农业农村局和财政局联合组成的溧阳市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和督查领导小组。

补贴执行时间有所变化。2019年全年受理购机补贴申请,补贴申领有效期原则上当年有效,稳定购机者补贴申领预期。为保证政策实施衔接平稳有序,实现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常年开放,对2019年6月25日前的购机补贴申请继续按江苏省2018年的补贴标准受理;对2019年6月26日及以后的补贴申请按2019年调整后的补贴品目范围和补贴标准受理。  

补贴范围有所变化。今年对全省农机购置补贴品目范围和补贴标准进行调整优化,增加畜牧水产养殖、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农业、农产品初加工等领域所需补贴机具品目。

新增加了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验工作要点。资料核验。一是购机者及其身份、购机税控发票等资料。二是银行卡(折)等资料。三是购机价格真实性承诺。机具核验:对牌证管理机具,免于现场实物核验,但需核验购机者携带的《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行驶证》信息与农机安全监理系统推送给辅助管理系统的牌证信息、机具信息的一致性,购机税控发票所显示的经销企业要与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内对应的经销信息一致。

今年推行购机承诺践诺。加强购机者补贴申请行为的自我约束和信用管理,实行补贴申请资料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的自主承诺,引导其规范参与补贴政策实施,共同维护政策实施良好环境。

公示报送。对通过复核的补贴申请信息进行为期不少于30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同级财政部门。往年乡镇和县级公示只需各7天。

添加人:张耘祎 内容审核:朗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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