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吕梁市财政资金补贴农机具 助力酿造高粱基地建设


来源/作者:吕梁市农机局  日期:2020-03-18【字体: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今年,吕梁市委、市政府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政府推动,政策扶持,科技引领,企农对接,农民自愿”的原则,抓住国家放开白酒产能的大好机遇,做大做强高粱酿品产业集群,打造全国全省优质酿酒原料基地,大力发展酿造高粱产业。

      吕梁市重点抓好汾阳、文水、孝义、兴县等9县市30万亩、10个标准化高粱基地建设。统一建立示范标牌,落实种植补贴,对种子、肥料、农药、农机具等生产投入品给予差异化补贴。即:每亩投入按230元(种子50元,复合肥140元,农药40元)计,非贫困县由所在县给予补贴,贫困县由市级与所在县按1:3比例落实,深度贫困县由市级与所在县按1:2给予补助,种植补贴市、县两级财政共6900万元。大力推广机械化播种、喷药、收割,对农机具给予适当补贴,统一购置高粱播种机300台,每台补助1000元,购置高粱联合收割机60台,每台补助3万元,非贫困县由县级给予补贴,贫困县市县两级按1:3给予补贴,深度贫困县市县两级按1:2给予补贴,购置农机具市、县两级财政共补贴210万元。

      按照现代农业发展要求,大力推广“酿造企业+基地”或“酿造企业+仓储企业(或合作社)+基地”的经营模式,依托酿造企业和合作社搞好土地流转托管,实行订单生产、合同农业,切实解决广大种植户后顾之忧。鼓动引导酿造企业直接与基地农户签订收购协议;或由高粱种植基地(基地农户、合作社)与经纪人或仓储企业签订种植收购协议,经纪人或仓储企业与酿造企业签订收购协议,由酿造企业向经纪人、仓储企业收购。通过酿造高粱基地建设,助力全市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乡村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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