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农业农村厅、财政厅《关于做好2020 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工作的通知》(苏农机〔2020〕14 号)文件,今年海门市作为全省76个植保无人机试点县之一,计划补贴台数为20台。
补贴对象为从事植保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个人购机暂不予补贴。与2019年试点相比,补贴对象增加了家庭农场,计划补贴台数增加,增加20升载药量的分档(对应补贴额为20000元)。经过宣传和调研,疫情期间人员的极度缺乏,让农业生产者更深刻地领悟到—农业的根本出路在于机械化。植保无人机载药量的增加,让作业效率变得更高、成本也降低。
7-8月是水稻病虫害防治和施穗肥的时期,为减轻劳动力,避免人工撒肥或普通机械撒肥对水稻的损伤,广大农业生产经营组织都在抢抓政策抢抓时间购置植保无人机,目前已订购14台。同时积极参加技术培训,掌握操作要点,真正达到安全、省工、省时、节本增效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