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如果不购买新机具,自愿报废淘汰老旧农机,可到农机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农机报废补贴。8月份,襄州区、老河口市、南漳县、保康县、谷城县已开始办理农机报废补贴,已使用农机报废资金30.96万元,报废农机具40台。
据介绍,新的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是为了加大能耗高、污染重、安全性能低的老旧农机淘汰力度,是继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后国家又一项有关农机方面的强农惠农政策。农机报废更新补贴由报废部分补贴与更新部分补贴两部分构成,报废部分补贴实行定额补贴,更新部分补贴标准按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相关规定执行。
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工作由各县(市)区农机管理部门及其确定回收企业和报废农机车主三方,通过“申请报废、企业回收、拆解销毁、注销登记、兑现补贴”流程环节,防止报废机具流入市场。
据悉,湖北省补贴报废机具的种类为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水稻插秧机、机动喷雾(粉)机、机动脱粒机、饲料(草)粉碎机和铡草机等7类机具。报废补贴最高2万元、最低40元。申请报废的农机应当主要部件齐全,来源清楚合法,机主需对机具来源、归属等作出书面承诺。纳入牌证管理的农机需要提供农机安全监理机构核发的牌证;无牌证或未纳入牌证管理的,应当具有铭牌或出厂编号、车架号等机具身份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