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6日,綦江区对1台达到报废标准的小型拖拉机进行报废、拆解工作,实现了綦江区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工作“零”突破,綦江区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工作自此正式启动,对优化全区农机装备结构,推动农机升级换代和节能减排,减少农机事故隐患,保障农机安全生产具有重要意义。
该拖拉机为綦江区永新镇谢坪村村民使用超过12年的23马力小型拖拉机,已达到报废年限,符合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标准,可享受3500元报废补贴。重庆市报废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綦江分公司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有关程序,在区农业农村委工作人员监督下,对该台报废拖拉机进行拆解和销毁。
2021年,綦江区把开展农机报废拆解回收补贴工作作为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之一,按照农业农村部和市农业农村委相关要求,在前期广泛调研、观摩学习和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研究出台了《綦江区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实施细则》,对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所有的符合报废标准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和水稻插秧机给予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按报废农机机型和类别,补贴标准为450元至20000元每台不等。经过公开征集、自愿报名、中心审核、政府网站公示等程序,确定重庆市报废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綦江分公司为綦江区农机报废回收实施单位。有意报废旧机、更换新机的农机户,可以在该回收企业报废旧机,同时向区农业农村委申请农机报废更新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