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农机办装便字〔2019〕25号
各市农机局(中心),各农机购置补贴产销企业:
近期,河北省农业机械化管理局在农业农村部农机购置补贴违规通报数据库发布《关于取消部分撤证产品补贴资格的通知》(冀农机管发[2019]6号)(相关文件从中国农业机械化信息网自行下载),根据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印发《关于撤销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的通报》(农机鉴〔2019〕8号),撤销了山东大华机械有限公司生产的2BFX-10/10(220)型旋耕条播机、凯斯纽荷兰工业(哈尔滨)机械有限公司(原:凯斯纽荷兰机械(哈尔滨)有限公司)生产的MAGNUM2654型轮式拖拉机的农业机械推广证书;浙江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在农业农村部农机购置补贴违规通报数据库发布《浙江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关于对蒙城县北冡机械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违规经营行为处理的通报》(浙农机〔2019〕2号)(相关文件从中国农业机械化信息网自行下载),指出湖北华联机械制造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华联公司”)存在补贴比例畸高且未主动报告等较重违规行为,即日起将其生产的9HW-150型饲料混合机补贴额调整为1300元/台,暂停该产品补贴资格3个月。
经查询补贴辅助管理系统,相关产品列入我省2018年农机购置补贴范围,但没有产品办理补贴手续。
根据《山西省农机局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农机购置补贴产品违规查处工作的通知》(晋农机财字〔2017〕40号)规定,按联动处理要求,做出如下处理决定:
一、自发文之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取消山东大华机械有限公司生产的2BFX-10/10(220)型旋耕条播机、凯斯纽荷兰工业(哈尔滨)机械有限公司(原:凯斯纽荷兰机械(哈尔滨)有限公司)生产的MAGNUM2654型轮式拖拉机的农机购置补贴资格。
二、自发文之日起,暂停湖北华联公司生产的9HW-150型饲料混合机在我省的农机购置补贴资格,采取与浙江省农业机械管理局保持一致的处理措施。
山西省农业机械发展中心
2019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