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衡水市农业农村局印发了《衡水市关于印发<春季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进一步做好春季期间全市农业生产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化解消除安全风险,有效防范各类隐患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
《方案》规定,从2020年3月30日起至2020年5月6日在全市分3个阶段开展春季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整治内容主要包括三方面:一是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生产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双控”机制建设情况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定情况;二是农机、农药、兽药、饲料、畜禽屠宰、农村沼气、畜牧水产养殖以及农产品初加工等直属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三是机关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方案》要求,各县市区要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全面化解安全风险,集中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全力以赴抓好春季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尤其要严厉查办安全管理混乱、不符合安全基本条件、对事故隐患置若罔闻、长期非法、违法、违规等方面的案件,对问题突出的,尤其是不符合当前复产复工条件的企业要重拳出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