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繁昌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安徽省公安厅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关于持续深入开展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皖农机〔2019〕59号)等文件精神,制定了本县报废淘汰变型拖拉机专项治理方案。
方案明确了报废淘汰变型拖拉机专项治理时间表,确定2020年12月底完成注册登记的变型拖拉机报废淘汰,2021年1月1日起,全县范围内严禁变型拖拉机从事道路运输行为。为实现工作目标,方案提出了“三严一加强”工作措施,成立了县政府分管领导牵头、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与的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同时还明确了相关部门工作职责及违规后相应的处罚措施。
为保障广大机手合法权益,繁昌县政府还配套出台了《繁昌县鼓励变型拖拉机报废补助实施办法》,鼓励农民机手依法积极自觉报废淘汰变型拖拉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