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减少变型拖拉机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防范农机安全事故发生,今年6月初,浙江省绍兴市农业农村局会同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和市应急管理局四部门联合制定《绍兴市变型拖拉机限行禁入和提前报废淘汰专项整理方案》,方案决定,2021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全市在册变拖提前报废的目标任务。
绍兴同时出台《绍兴市变型拖拉机提前报废补贴办法》,规定在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期间提前报废的本地籍变拖,在享受浙江省高耗能农业机械报废补偿政策(发动机功率<14.7Kw的补贴1500元/台,发动机功率≥14.7Kw的补贴3500元/台)的基础上,依据拖拉机强制报废年月,按每提前1个月每台300元的标准给予提前报废补贴。
在绍兴市农业农村局的周密部署和相关部门密切配合下,自7月1日启动变拖提前报废补贴工作以来,全市已报废变拖187台,报废补贴申请资金60.9万元,省级报废补偿资金结算16台,结算资金5.2万元,变拖报废数量比常年多,进度比常年快,工作成效初显。
下一步,绍兴市农业农村局将严格执行变拖的年度检验,联合公安交管部门加强变拖的路面执法检查,从源头管理与路面检查两方面结合推进变拖严管,加快变拖淘汰报废进度,为2021年变拖提前清退奠定坚实基础,确保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稳定向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