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农机安全生产,尽早使拖拉机运输机组退出运输行业,江阴市农林水利执法大队贯彻落实《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拖拉机通行管理措施的通告》(锡政告﹝2020﹞1号)和《无锡市农用车(含拖拉机)专项整治方案》文件精神,从2020年12月10日开始,严格按照标准要求抓拖拉机运输机组专项整治工作。
一是严格按照拖拉机安全技术检验项目规定的唯一性检查、外观检查、安全装置检查、底盘检验、制动检验、前照灯检验等检验标准要求进行检验,全部符合安全技术检验规定要求方为合格。
二是拖拉机运输机组道路外作业(从事农业生产)需要参加安全技术检验时,凭镇(街道)农村工作部门开具的《拖拉机运输机组检验证明》,在有效期内按指定路线到江阴市农机安全检测点集中参加检验(在检验和保险有效期内凭拖拉机运输机组检验证明;在检验和保险有效期外禁止上道路行驶,参加检验时机主自行请拖车拖运)。
三是检验合格后,机主与江阴市农林水利执法大队签订不上道路行驶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