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运输用拖拉机专项整治是消除安全隐患,化解安全风险的重要举措。海安市按照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深入开展运输用拖拉机整治行动的通知》( 苏农机﹝2020﹞22号)的要求,认真开展专项整治“百日行动”。
一是严格审核把关。根据相关文件规定,自今年1月1日起,全省拖拉机驾驶证不得继续驾驶变型拖拉机,对原变型拖拉机驾驶人统一换发《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证》。在检验过程中审核驾驶证,对拖拉机运输机组机主无有效驾驶证的,必须由持有合法证件的驾驶人送检,无证机主书面承诺不得驾驶拖拉机的。对拖拉机运输机组暂停办理转移过户手续。凡参加检验的拖拉机运输机组必须做到除锈刷新,外观整洁;机况良好,制动有效;号牌齐全,固封完好;发动机号、车架号与行驶证相符,无私自改装,无漏油漏水现象,并按规定粘贴农机专用反光标识。凡擅自改装、拼装和未办理变更登记等手续的要强制整改。对增加栏板、加大皮带轮提高速比的要予以拆除,否则不予年检。
二是开展宣传教育。举办拖拉机驾驶人违法记分强制教育培训班,通过播放道路交通安全警示教育片、图板展示、通报典型事故案例等形式,宣传拖拉机及其驾驶人无牌行驶、无证驾驶、超速超载、违法载人、酒后驾驶、疲劳驾驶、安全设施不全、使用假牌假证等违法违章行为的危害,剖析各类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以督促其增强遵章守法意识,提高安全操作水平。
三是注重协同管理。充分发动各区镇、街道农机安全生产网格员和村级农机安全协管员的作用,逐村逐户按要求排查登记,共排查外省籍运输用拖拉机90台,无牌无证运输用拖拉机49台,其中无牌无证拖拉机中有半数属于不符合登记条件,对排查出的无牌无证拖拉机由网格员告知立即停止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