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当好安全生产守夜人”这个“安全生产月”征文主题,让我联想到当前正大力开展的变型拖拉机整治工作。那么,何为变型拖拉机?说白了,就是人们常说的农用车,老百姓还有叫它“杂交车”的。这种机械,官方称呼:拖拉机变型运输机,简称:变型拖拉机。
不久前,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和公安部办公厅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拖拉机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对变型拖拉机报废清零规定了时间节点,全国将于2025年前对所有变型拖拉机强制报废清零,我们合肥地区还要进一步提前这个时间节点。那么,在农村运输市场受宠、颇接地气的变型拖拉机为何遭此暴击呢?变型拖拉机到底经历了什么?所以,有必要简单聊聊这种机械的前世今生。
我国农机行业最早解决的是农村运输机械化问题,建国初期,百废待兴,在国家一穷二白的基础上,本着重工业优先原则,先后建成十几家拖拉机制造厂,生产了不少型号的拖拉机。其中,除履带式拖拉机下地耕作外,相当一部分轮式拖拉机以运输作业为主。但拖拉机运输最大的问题是能耗高、效率低和驾乘体验感差。
变型拖拉机起源于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它是在传统拖拉机的基础上,改变其结构形式,相对有着驾乘舒适、操控方便和装载量大等优点。同时,与货运汽车相比,还有购置价格低、营运准入门槛低,路桥费、保险费和管理费用少等优势。因此,变型拖拉机受到农民群众认可,在一定历史时期,满足了农村运输市场的需求。
但是,随着国民经济迅猛发展、法治化进程加速和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变型拖拉机的弊端日益凸显。它不符合国家安全生产强制标准,生产工艺粗糙,所谓“杂交”,即有非法拼装之嫌疑。本身是运输用机动车,各地却以拖拉机名义注册登记,没有全国统一的管理法规,因而安全隐患大,引发交通事故多。这种一定历史时期不规范的过渡产品,注定要被淘汰的。因此,“两部”发文限时报废清零。
现在,正处于变型拖拉机报废清零前的过渡期,我县农机监理部门以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安徽省公安厅、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关于持续深入开展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皖农机[2019]59号)文件精神为抓手,结合实际,顺势而为,努力做好变型拖拉机安全监管的“守夜人”。我们的具体做法有:
一、积极宣传,强化整治氛围。
1、利用农机监理业务大厅电子屏滚动播放“两部”和“三厅”文件精神,并将其制成宣传页张贴于业务大厅内外和有关农机运输场所。
2、结合“事故隐患排查月”、“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肥西行”等活动,深入变型拖拉机运输企业、农机合作社和农机作业场所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3、与变型拖拉机运输企业签定《农机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其宣传落实“两部”、“三厅”文件精神的责任义务。
二、加强技术检验,确保安全运行。
1、加强变型拖拉机安全技术性能检测。变拖的安全技术性能检测实行社会化,按照《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17)中低速汽车标准执行。农机监理部门负责审核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出具的《安全技术检测报告》,验看公安交管部门提供的道路交通违法及交通事故处理情况,对检测结果合格,符合整机人工检测项目要求,并且所涉及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的变拖核发检验合格标志。同时,为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安全技术检验实行每6个月1次。
2、认真落实变型拖拉机交强险制度。变拖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必须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具体按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和原省保监局、原省农机局《关于切实做好拖拉机交强险工作的通知》及营业货车交强险有关标准执行,并积极引导、鼓励投保机动车商业险。县农机监理部门依法对变拖投保交强险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对未按规定投保交强险的变拖不予检验。
三、加快报废淘汰,实行稳步退出。
本着平稳过渡原则,“三厅”文件规定我省存量变拖强制报废使用年限为:装用单缸发动机的变拖注册登记满9年,装用多缸发动机的变拖注册登记满12年。安全技术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检验合格标志的变拖,应按有关规定强制报废。目前,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的变拖,已停止办理检验服务,并进行注销登记。对逾期不办理注销登记的,将公告该变拖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作废。
当前,全国各行各业持续强化“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安全发展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围绕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为此,我们农机监理人勇于担当,不断加强农机生产安全,争做变型拖拉机整治合格的“守夜人”,为庆祝建党100周年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出一份力。(朱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