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2日,太仓市农机、公安部门在璜泾镇联合开展运输用拖拉机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根据江苏省公安厅、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组织开展运输用拖拉机载人等严重违法行为整治行动的通知》(苏公通﹝2020﹞365号)精神,市农业农村部门积极行动,联合公安交警主动出击,严厉打击运输用拖拉机违法行为。
一是科学制定方案。市农机、公安部门积极沟通协调,双方针对运输用拖拉机上路时段缺乏规律、活动范围隐蔽等特点,科学制定了《太仓市运输用拖拉机载人等严重违法行为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二是定期开展检查。市农机、公安部门根据务工、务农人员早出晚归的出行特点,调整警力和勤务部署,制定《太仓市运输用拖拉机联合整治行动计划表》。突出早6时到8时、晚5时到7时,在农村田地、果园种植、建材市场、施工工地等重点场所周边道路设置执勤点,查处道路上运输用拖拉机违法载人、超载超速、无牌无证、假牌套牌、拼装改装及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
三是立足源头监管。农业农村部门充分发挥区镇农机安全监理员、村级农机安全协管员和网格员作用,组织摸排辖区内运输用拖拉机底数、牌证管理、车辆状况和使用范围。组织区镇农机安全监理员、村级农机安全协管员和网格员,以农机作业服务组织和田间转移道路为重点,常态化开展安全检查,及时指导农民群众安全用机、依法用机。
四是加强政策宣传。农业农村部门依托镇村农机监理力量,在出入村口、重点路段集中宣传变型拖拉机及拖拉机运输机组禁止在苏州大市范围通行政策,规劝车主及时对老旧车辆进行报废处理。同时定期短信推送交通安全宣传内容,提示驾驶人注意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驾驶。
下一步,市农业农村部门计划针对运输用拖拉机问题严重区镇加强检查力度,严格落实农机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要求,主动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同配合,切实把整治行动抓实抓好,全力保障农村道路交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