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全市轮式拖拉机安全技术检验补助实施工作,完成扬州市农业农村局下达的轮式拖拉机检验率不低于90%的考核目标任务,我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农机中队自11月份以来对全市未检轮式拖拉机进行了深入排查,对转卖、报废、灭失的,经确认后进行了公示注销。
11月19日,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联合派驻农业农村局纪检组对公示注销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组对马集镇、月塘镇、陈集镇农服中心、相关村公示情况进行了实地查看,并现场通过电话抽查被注销机主是否了解轮式拖拉机安全技术检验补助政策及号牌被注销情况。通过核查,将进一步促进农机安全管理部门依法管理农机,充分发挥轮式拖拉机安全技术检验补助政策的抓手作用,提升农机“三率”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