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昌平区开展机动车及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宣传工作
为落实《北京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和《北京市非道路移动机械登记管理办法》(试行)相关内容,4月30日,昌平区农机安全监理所执法人员对辖区内的3家农机服务组织开展了机动车以及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宣传工作。
活动中,执法人员向农机服务组织负责人下发了《条例》和《办法》,并对重点条款进行了解读,让服务组织知晓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工作内容和办事流程,要求服务组织负责人在规定时间内向当地环保部门申报登记所拥有或使用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基本情况。
下一步,昌平区监理所将继续贯彻落实《条例》和《办法》的宣传工作,以确保全区的农业机械都能规范使用,达标排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