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报废更新的最高补贴标准,分别由原来的1.1万元、1.8万元提高到1.2万元和2万元。6月4日,湖北省农业农村厅、湖北省财政厅和湖北省商务厅联合印发《湖北省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旨在加快老旧农业机械报废更新速度,优化农机装备结构,促进农机安全生产和绿色发展。
《方案》明确,从中央农机购置补贴中安排资金,实施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对报废老旧农机给予适当补助。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在全省所有农业县(市、区)和地方垦区农场范围内实施。补贴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
据介绍,湖北省将报废补贴范围由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两大类11种机型,扩大到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水稻插秧机、机动喷雾(粉)机、机动脱粒机、饲料(草)粉碎机和铡草机等7大类48型,这与安徽、河南、江西等周边省份基本保持一致,以防止跨省倒卖旧机具等违法行为发生。
为方便农民就近报废农机具,《方案》明确各县(市、区)原则上可确定不少于1家回收企业,对承担过农机回收拆解业务的企业,若经营管理规范、符合相关条件和资质、未出现违规违纪行为,可在履行规定程序后优先确定为农机回收企业。